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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宁林函〔2021〕93号 签发人:卢益建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8号建议的复函
吕宣智等17名代表:
您等联名提出关于将太山庙镇古山墩至镇安县杨泗镇连接处道路改造成防火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太山庙镇古山墩海拔2300余米,属省管宁东林业局国有林场,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实施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省人民政府审定。鉴于该区域现有道路为泥土路,是否符合森林防火要求,我们汇同宁东局、镇安县会商研判,争取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支持。我们将密切关注上级有关政策,积极协调对接,确保生态安全和群众生活便利。
感谢您为美丽宁陕建议献策!
宁陕县林业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