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82号提案复函

作者: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10:55

类别:B类

宁自然资函〔2021〕374号    签发人:杨继军

对宁陕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复函


刘小兵委员:

您提出关于建立城镇住宅地界坐标数据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6月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以来,分散登记时期历史遗留的诸多问题逐步显现,新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定程度制约了企业及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其中不动产登记的数据信息化制度要求,成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关键“瓶颈”之一。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不动产坐标数据及测绘成果的应用、土地出让金的收缴、不动产登记流程的便民优化等建议,基本符合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对于您的合理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我局已结合您的部分合理意见形成遗留问题化解建议上报县政府。

按不动产登记的数据信息化制度要求,包含不动产坐标数据信息在内的合法权籍信息完成数据入库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该不动产权籍数据库接入国省市三级平台实行动态监控,非国标数据或信息缺项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要求,不动产权籍调查中测绘类技术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完成,分散登记时期我县各部门进行产权登记依靠手工登记形式开展,无符合国标要求的测绘数据资料可用,而在现有条件下,短期内全面完成城镇住宅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在工作衔接配合、财力、政策保障方面均存有一定困难。针对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群众配合度不高开展困难问题,我局积极探索,创新服务,自2017年始我局主动牵头以“开发建设单位+住户代表+测绘机构”协商付费的形式,逐步完成了城关镇幸福花园、祥和家园等居民小区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试点工作,实现了登记数据信息入库,该区域群众能够便捷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在今后我局将加大不动产登记制度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力争取得广大干部群众理解支持及积极配合,加快提高城镇不动产数据信息覆盖率,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2021年初,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要求,5月初我局将化解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制定了《关于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出售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方案》(宁自然资字〔2021〕200号),并向县政府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宁自然资字〔2021〕244号),目前该处理意见县政府尚在审定中,待该处理意见县政府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审定通过后,即按照“全面摸排、一点一案一策,限时办结”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化解工作。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分散登记时期多个部门多部法规,按中省市要求由县级以上政府统筹,按照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把握底线,便民利民,维护权益”原则出台处理政策,政府多个部门积极担当形成合力方能全面化解。

感谢您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注及支持,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践行以人民发展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强化服务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