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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梅子镇垃圾填埋场加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gznsxmzz/2021-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梅子镇
公开日期: 2021-09-27 12:30 成文日期: 2021-09-27 12:3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梅子镇垃圾填埋场加固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09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GX2021-CG-061

2、项目名称:宁陕县梅子镇垃圾填埋场加固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宁陕县梅子镇垃圾填埋场加固项目,1项

采购预算:500000.00元

项目概况:将原有垃圾填埋场护坎加高2米,长35米,宽2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宁陕县梅子镇垃圾填埋场加固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12 00:00:00 至 2021-11-12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中小企业、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标识产品均执行国家规定的6%价格折扣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0-08 17:30:00 止

地点: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完毕后方可发放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10-09 14:00:00

地点: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经办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梅子镇子午社区

联系电话:0915-829001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健

电话:0915-326117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馨雅景苑小区9号楼201室


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