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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27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10-23 17:47 成文日期: 2021-10-23 00:00
发布文号: (第1号) 公开目录: 医疗服务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号)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当前,由“旅行团”引发的疫情传播链条仍在继续向外扩散,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从严从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的防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自10月22日7时起,我县在皇冠镇高速路出入口、筒车湾镇高速路出入口设立2个“来宁返宁人员疫情防控查验点”(以下简称“查验点”)。各查验点由所在镇政府牵头负责,公安(交警)、医疗卫生单位、社区(村)配合,主要负责对所有外省来宁返宁及省内西安、延安、商洛等重点区域来宁返宁车辆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验。

二、县汽车站要在旅客抵宁时,严格履行查验责任。对无法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外省及发生本地关联病例的市(区)来宁返宁人员,要就地隔离留观并联系驻地医务人员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未出前,在临时观察点留观,不得离开。县医院要加大核酸检测频次,规定时限出具核酸检测结果。

三、各镇要全面加强10月1日以来内蒙古、甘肃、宁夏等重点区域来宁返宁人员排查工作。要重点摸排10月17日以来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省市的来宁返宁人员,及时、真实上报排查情况,确保不漏一人。

四、各景区景点、文化旅游场所和酒店、宾馆、旅店、民宿、洗浴等留宿场所要严格查验省外来返人员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不得进入景区景点、不得入住;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证明,由查验人员询问、登记近14天个人行程信息。各景区景点要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防止人员扎堆聚集,一律落实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各镇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来宁返宁人员管控政策,方便群众出行,同时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做好严防死守。

六、即日起,原则上不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压缩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前5日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已经审批同意举办的活动,要落实“四方责任”,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七、凡是省外来宁返宁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好个人防护,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少聚集、少流动。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广大群众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科学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新冠肺炎免疫屏障。密切关注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中高风险区动态调整情况,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不信谣、不传谣。

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