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1-029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11-08 15:47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任字〔2021〕10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县政府研究决定:
陈 康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
万 志同志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彭儒宝同志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魏阳升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宁陕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