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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九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30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11-01 15:51 成文日期: 2021-11-01 00:00
发布文号: 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第九次 公开目录: 政府常务会议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第九次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2021年10月28日,代县长周锦政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省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暨“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和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和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和省、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暨“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和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汇报。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省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暨“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和防返贫监测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坚决守住防返贫致贫底线。

会议确定:1.由县乡村振兴局(巩固衔接办)牵头,各镇、行业部门、帮扶单位负责,深入开展巩固脱贫成果进村“六查”、入户“六问”行动;县乡村振兴局(巩固衔接办)负责,进一步加强“六查”“六问”工作督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2.由县乡村振兴局(巩固衔接办)牵头,各镇、行业部门负责,围绕巩固脱贫成效18个方面问题,对标对表、迅速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夯实镇村、四支队伍和包联部门责任,狠抓整改措施落实,2021年11月底前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销号。3.由县巩固脱贫成果督查督导督战工作组负责,开展第二轮“三督”工作,督查不少于6镇6村,突出问题整改成效检验,督促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好“后评估”和年终巩固衔接实绩考核准备。4.同意召开全县巩固衔接工作问题排查整改专题汇报会,由贺海宁同志牵头,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会议筹备。5.由县级11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10月29日前制定各组巩固衔接工作方案,报县巩固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

二、传达学习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听取了县经贸局关于我县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畅通经济循环、激活消费潜力、助推全域旅游发展和补齐乡村振兴短板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系统谋划,因地制宜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会议确定:1.同意建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由张莹同志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分管联系主任、县经贸局局长任副召集人,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县经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县经贸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制度,报县政府办审定后印发。2.由县经贸局牵头,深入调研后,组织编制我县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经费。3.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11个部门负责,根据职责任务,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谋划包装,对接省市主管部门,全力争取政策、项目、资金落地。4.由县经贸局负责,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配合,拟定《宁陕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送县政府办审定后印发。5.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需要,依法依规保障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用地;县发改局负责,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绿色通道”,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审批。

三、传达学习全市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局关于全市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宁陕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森林防灭火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森林安全、生态安全。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坚决遏制松材线虫扩散蔓延,切实守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夯实美丽富裕宁陕生态基础。

会议确定:1.由县林业局(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健全林长制考核制度,近期组织开展林长制督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村林长负责,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2.由县林业局负责,及时总结、提炼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宁陕经验。3.由贺海宁同志牵头,县林业局、各镇负责,全面夯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强重点区域巡查检查,盯紧看牢重点人群,严防死守关键时间节点,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不出现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4.由县林业局负责,各镇配合,2021年11月上旬前完成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5.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专业施工队,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秦岭公园规划范围内病死树除治,2022年2月底前完成其他区域病死树除治。6.由县林业局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迅速检查全县建设工地、木材销售及电线电缆盘储用企业等涉木使用场所,严防疫木流入。7.由县林业局牵头,太山庙镇负责,按期完成省市下达的疫点镇拔除任务。8.由县财政局负责,为县林业局安排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经费10万元,纳入今年县财政预算调整。 

四、传达学习全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听取了县医保局关于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汇报。会议强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引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参保缴费,按期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会议确定:1.同意2022年低保、重度残疾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标准按每人70元执行;县民政局、县残联负责,分别核实低保、重度残疾对象参保缴费名单后报县医保局;县医保局负责参保登记比对,按照先缴后补原则,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将参保资助资金拨付到参保人“一卡通”账户;其他参保对象资助标准严格按照市上文件规定执行。2.由县医保局牵头,县税务局负责,县财政局配合,压紧压实各镇主体责任,全力抓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3.由毛海霞同志牵头,按照排名“全市前三、力争第一”目标,压茬推进参保缴费,确保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

五、审议《宁陕县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营商办)关于《宁陕县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立行立改、真抓实改、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干部作风有效改善。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情况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由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2.由各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严格按照《方案》认领各自整改任务,制定本部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抓好整改措施落实,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并销号。3.各镇、各部门要以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六、听取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和3个专项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宁陕县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宁陕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宁陕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宁陕县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及城市体检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我县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对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特别是引领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自然资源局要切实提高认识,站在为宁陕发展负责、为宁陕未来负责的高度,高标准、高质量编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规划能用、好用、管用。

会议确定:1.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快《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尽早编制完成报县政府审定。2.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全力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全县发展用地需求。3.由县财政局负责,为《宁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宁陕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宁陕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宁陕县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安排工作经费200万元,为《宁陕县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和城市体检评估安排工作经费80万元。

七、听取县级公墓与殡仪馆火化补助政策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关于出台火化补助政策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县级公墓与殡仪馆项目建设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把该项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实事办好、办出成效。

会议确定:1.由县民政局负责,凡本县户籍自愿实行遗体火化的城乡群众(不含财政供养人员),按每具遗体3000元标准予以补助。2.由县财政局负责,预算16万元殡葬补助资金,拨付县民政局统筹使用。3.由县民政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关镇配合,抓好殡葬改革工作推进。

八、听取2021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教体科技局关于我县落实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强调,保障教师待遇是政府重视教师、关爱教师的具体表现。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全力保障各项政策精准落地,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会议确定:1.由县财政局负责,安排464万元拨付县教体科技局,县教体科技局按人均5000元标准核定2020年度全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439万元,发放2020年高考质量奖25万元。2.成立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罗新玮同志任组长,毛海霞同志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教体科技局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全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3.从2022年起,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

邀请出席:杨永杰 余永军  张龙虎

出   席:韩向忠 倪新芳  贺海宁  鲁晓旭  付  宇

陈 康  毛海霞  姚念伟  柯小伟   

请   假:罗新玮 朱迎波  张  莹

列   席:丁 宇  姚志宏  汪诗军  梁雪荣  张贻盛

桂明虹 尹礼君  余书林  彭幼强  王  飞

喻海金 向平昌 方  敏  王  利

 段多铭  杨继军  高  山  姜  涛

张志清 刘  健  吕宣强  杨春华  王  新

卢益建 黄太琦  柯小军  廖文刚  邓永康

唐洪波 桂文旭  王永刚  马  昆  王再华

白鹏飞 康忠杰  许  鹏  韩耀辉  彭  玲

赵 京  陈  海  伍天华  康  魁  党  军

胡耀山 苏顺华  罗有涛  苏  珍  郑  淼

周自林 张  鹏  桑  苗  鲁  宁  胡长刚

刘 风   

代表委员:叶祥友  杨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