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交通局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1-11-10 15:39

类别:B

宁交函〔2021〕217号                  签发人:姜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复函

曾学建代表:

您提出关于元潭村坪沟道路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到的情况,我们非常关切。近几年来,在省市的政策支持及当地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我县实施了大部分通乡、通村及通组公路硬化项目。我局已将元潭村坪沟道路硬化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并已积极向上申报,但目前省上还未下达该项目计划。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待计划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4日

联系人:罗  茹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