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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宁交函〔2021〕217号 签发人:姜涛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复函
曾学建代表:
您提出关于元潭村坪沟道路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提到的情况,我们非常关切。近几年来,在省市的政策支持及当地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我县实施了大部分通乡、通村及通组公路硬化项目。我局已将元潭村坪沟道路硬化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并已积极向上申报,但目前省上还未下达该项目计划。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无力自行组织实施,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待计划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4日
联系人:罗 茹 联系电话:68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