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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村户厕后期管护吸粪车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zfbmnsxczj/2021-0146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1-11-24 16:28 成文日期: 2021-11-24 16:2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2021年农村户厕后期管护吸粪车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1年农村户厕后期管护吸粪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NZC(H)2021-20。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宁陕县三星路2号      联系方式:139915373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0915-6822399/6825409

项目经办联系人:李老师  1330915548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①2.5m³吸粪车6辆;②5m³吸粪车1辆(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国Ⅵ标准;柴油车。 加装液压传感器、GPS 定位监控等设备与农村户厕后期管护智能化信息平台配合使用。

2、项目用途:农村吸粪车。

3、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六、采购项目预算:99.5万元(含保险上户)。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之规定的投标人。   

2、信用要求: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日:A“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B“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3、良好的商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质量、拖欠员工或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声明。

5、若为代理商的,出具代理证书。

6、所供车辆在工信部备案。

7、投标人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出具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除外)。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 年 11 月24日-30 日17:00止 (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CA锁报名获取;

3、获取办法:

3.1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ak.sxggzyjy.cn/),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2下载文件:本项目下载磋商文件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日18:00止。

3.3未在前款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法进行线上操作,导致参与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方式招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网站没有的或者与网站说明不一致的操作流程,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为准;

3.5网上已报名的供应商,须以表格形式将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报名时间7个信息发送至1703320039@qq.com和1328909788qq.com(同时发送),收到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

3.6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九、信息发布与项目备案:

1、本项目信息发布网站: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陕县政府网站。

2、采购人将本《磋商文件》审核签发后,到采购管理监督部门(财政局采购管理股)备案,并对本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程序的合法性负责。

3、发布公告时,同步上传磋商文件(word或rar压缩包)。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1 年12月9日9:00 时;

2、磋商会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 8 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 开标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1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品牌,扶持民族企业、小微企业和不发达地区。

1.2对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项目地点:宁陕县各镇。

5、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方面的要求,一家供应商只限1人参会(有演示内容的可加1人),安康市辖区外的供应商持磋商会议截止时间2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以公司办公地址和授权人身份证居住地界定)。

6、采购项目联系人:龚海涛      联系方式:13991537388   

宁陕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