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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zfbmnsxzrzyj/2021-000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1-12-07 09:58 成文日期: 2021-12-07 09:58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服务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高新区唐延路11号逸翠园i都会4幢1单元1621室陕西恒泰丰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FZB-21034

2、项目名称:宁陕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项目

3、最高限价:3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宁陕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在国家下发遥感监测基础上,结合宁陕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成果,查明宁陕县历史遗留矿山分布、矿山主要生态问题类型及面积、矿山土地损毁现状,矿山生态修复措施,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形成数据标准统一、真实可靠的数据库,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数据依据及决策支撑。

5、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3 00:00:00 至 2021-02-23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甲级资质;(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至今三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 17:00:00 止

地点:西安高新区唐延路11号逸翠园i都会4幢1单元162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500元(现金)

注:西安高新区唐延路11号逸翠园i都会4幢1单元162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取(邮费自付),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套(现金)。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4:3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CA锁报名成功后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i都会4号楼1单元1621室报名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电子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 12月16 日17点00分。 (3)未成功完成网上投标报名的或未经缴费确认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薛家榜

联系电话:0915-229266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9-8110929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泰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逸翠园i都会4幢1单元16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