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医疗服务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401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102
  • 宁陕县财政局

    5553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66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66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79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1
  • 宁陕县民政局

    1350

安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健康提示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1-0022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10-20 21:20 成文日期: 2021-10-19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医疗服务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高发,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本轮疫情已传播至内蒙古额济纳旗、甘肃兰州、陕西西安、宁夏银川、湖南长沙、贵州遵义和北京等多个地市,目前已检测阳性病例25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潜在传播风险非常大。为严防疫情输入,保护市民健康,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额济纳旗、甘肃嘉峪关、酒泉、兰州旅居史的在安人员,近期与国内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在安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县区疫情防控机构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所有外省来安返安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站一场”、社区村组、宾馆酒店等要主动排查核实。

公共交通、冷链物流、医疗机构等21类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要加大核酸检测频次,主动进行筛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督导检查。

三、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影院网吧、旅游景区等所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距、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防人员扎堆聚集。

四、广大市民要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近期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筛查。

五、广大市民要认真遵守疫情防控政策,不信谣、不传谣,因瞒报、谎报个人情况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