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下达省级渔业绿色发展资金计划的公示
索引号: | zfbmnsxnynchslj/2021-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08 09:01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龙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宁陕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办农〔2021〕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省级财政渔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下达给你公司,主要用于冷水鱼养殖示范点建设资金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建设。要切实搞好项目建设,完善档案资料,项目竣工后按照《安康市农业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安农发〔2020〕177号)第31条规定申请验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项目财务决算或审计报告等验收资料。
二、规范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省级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公示时间:12月8日至14日
联系电话:09152292537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