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县农水局 来源:县农水局 发布时间:2021-09-09 11:06

类别:A

宁农水函〔2021〕103号                    签发人:张志清

对宁陕县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复函


何宏梅、阮联进、朱润侠、陈树忠代表:

您提出《关于推进天麻改良栽培、打造天麻全产业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1.加大科技支持扶持力度,促进天麻栽培品种改良技术推广运用。将金川镇“科缘闻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品种改良栽培确定为科技示范园区、进行奖补扶持。  

按照《宁陕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宁陕县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评估细则(试行)》,经企业申报、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评审考核,同意在宁陕县科缘闻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立宁陕县专家工作站,并于2021年9月7日发文明确(宁科协发〔2021〕6号),同时还积极争取了专家工作站相关工作经费。另外,宁陕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农园办发〔2017〕2 号文件明确,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范管理,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对本县范围内符合现代农业园区认定标准并完成命名的农业园区,并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扶持。农业系统实施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也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内容,需要按照全县农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对试验示范基地进行公开遴选,对认定的、正常开展试验示范工作的基地给予一定的科级示范补助。现代农业园区及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均对经营主体、基础设施、产业规模、科级水平、质量安全、示范带动等情况作了要求;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还对基地内部管理、培训服务能力等方面作了要求。建议科缘闻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金川镇提出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申请,或者向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提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认定申请;经县农业主管部门核查、审核、公示、认定后,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2.所进行的改良栽培技术示范,无论是原种培育,还是商品麻种植,都缩短了一年的生产周期,且菌材使用只是传统栽培方式的一半,有效节约了时间成本和资源,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建议为改良栽培实验提供专项政策供给,为科普示范办理用材指标。

按照《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修订)》,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精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采伐限额,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年度森林采伐计划不得超过年采伐限额,不准超计划采伐。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和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采伐林木应当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作业设计采伐。领取采伐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采伐林木后的当年或者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天麻是我县特色优势产业,我县也一直将天麻产业作为中药材支柱产业来发展。金川镇“科缘闻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天麻品种、菌种改良及栽培技术革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群众也比较认可。作为天麻品种改良栽培试验示范,目前林业部门审批的用材指标是能够满足其工作需求的。天麻产业始终是一项高消耗木材的产业,在发展天麻产业过程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规划,发展与保护并行,以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3.新品菌种栽培天麻增产效果明显,但新技术推广应用尚需政策推动。建议出台政策,对节约资源、节省成本,可有效提高产量的新品菌种改良栽培天麻的农户,给予菌种购置补助,推动新科技、新技术加快普及。

为统筹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确保已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促进全县产业稳步发展,我县结合实际,已制订出台了《宁陕县2021年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效接续乡村振兴奖扶办法》。对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新发展天麻、猪苓种植达到200窝(m2)或以上,一次性奖补2000元。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完善天麻产业奖补政策,一是鼓励全体农户共同发展天麻种植业;二是对产业链中的短板,尤其是有科研性质的产业环节设置补助和奖励;三是鼓励发展市场化的技术服务。

4.建议农、科部门采取组织举办现场会等形式,加大交流互鉴工作力度。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发展,从2017年开始,每年要组织召开三次左右的产业现场会,邀请相关部门及农业经营主体参观学习、交流经验、共同进步。同时县农技推广站大力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以产业指导员、特聘农技员、种养大户、乡土专家为依托,实施产业技术培训整村推进。今年共选聘特聘农技员12名(以天麻种植为特长的特聘农技员2名),2月22日在金川镇召开了天麻改良栽培技术现场会;6月12日组织农技干部、特聘农技员、天麻种植大户在江口镇江河村开展了600余平米乌红杂交天麻试种试验等。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延续召开现场会议,通过实地观摩,经验交流,促进我县天麻全产业链发展。

5.天麻栽培新品菌种生产和推广运用利农惠农,但农业项目效益甚微,建议对陕西属于首创性质的、组织天麻栽培新品菌种生产的联农带农经营主体所购置的菌种生产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补贴,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

2021年4月6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出台《2021-

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补贴范围扩大到15大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机具种类,已将食用菌料装瓶(袋)机和蒸汽灭菌设备纳入其中,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宁陕县农水局、宁陕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陕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水发〔2021〕71号)对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宁陕县2021年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效接续乡村振兴奖扶办法》也明确: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产业大户,当年新购置农产品加工、有机肥加工、冷藏冷链、烘干、饲草饲料加工、沼液车等机械设备5万元(含5万)以上的,带动已脱贫户5户(含5户)以上,每户增收达到2000元的,按照购置金额的50%给予奖补(以合格证、原厂设备购置发票为准)。优先使用农机补贴政策,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后不足50%的补足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建议各经营主体按照已出台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申请相关补助。

6.建议组织专班,借助中办联县扶贫(乡村振兴)的有利条件,对天麻药食同源在宁陕的落实给予支持帮助,解决我县天麻资源化利用的根本制约,为天麻全产业链打造创造条件。     

2019年11月,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对党参等9种中药材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天麻成为9种物质管理试点工作之一。目前,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陕西省均已开展了天麻药食同源试点工作,我省的天麻药食同源试点工作主要在汉中市,试点工作成果即将形成。各地区的试点工作完成后,将会很快在全国推广使用。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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