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农水局 来源:农水局 发布时间:2021-12-13 10:03

类型:A

宁农水函〔2021〕174号                    签发人:欧树德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黄运逸委员:

您提出关于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专业会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借助脱贫攻坚机遇,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把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全县71个村均成立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累计注入各类财政资金7991万元,“空壳村”全部消除,至2020年底,全县71个村集体经济已实现收益分红674.6万元,发展成效初步显现。

为确保村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县农水局、财政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宁陕县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及财政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宁陕县财政扶持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宁陕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宁陕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扶持奖补、资金监管、收益分配等长效机制,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您建议“由农水部门牵头,在社会上聘用专业的第三方公司代理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定期到村开展财务工作”,因县级财力有限,根据省市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目前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提高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一是我局配合县财政局加强镇、村现有人员培训力度,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或聘请专业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二是依托宁陕农商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由农商银行搭建集体经济账务管理平台,培训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电算化记账,确保账务处理科学规范。三是联合县财政局开展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促进村级财务规范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遵照省市财政要求,学习其他县区先进经验,配合县财政局指导镇、村不断完善优化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方式方法,助推村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欧树德     联系电话:189915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