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专题专栏>疫情防控>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

作者:县防控办 来源:县防控办 发布时间:2021-12-27 08:27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省西安、咸阳、延安等地接连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仍在发展,存在进一步扩散可能,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外出务工人员和学生陆续返乡,将进一步加大我县疫情传播风险,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人物同防”防控策略,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明确分级分类管控措施

1.对近14天以来,从西安市中高风险区所在街道、有确诊病例发生地所在街道及咸阳、延安等市中高风险区所在区来宁返宁人员,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措施(第1、3、7、13天核酸检测).

2.除需集中隔离以外区域的西安市及咸阳、延安等市来宁返宁人员,严格执行14天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要全面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参加聚集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直至监测期满,必要时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每间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12月4日以来西安市来宁返宁人员,来宁返宁期满14天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3.来自国内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来宁返宁人员(市、区、旗均为县级),均需落实集中隔离14天,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第1、3、7、13天核酸检测)。

4.来自国内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指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市、区、县)来宁返宁人员,在抵宁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后,严格执行14天健康监测措施(必要时可转为居家健康监测)。

5.境外来宁返宁人员,已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点对点”转运返宁后仍需要落实7天集中隔离(第2、7天开展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满前开展1次核酸检测)等措施,确保家人疫情防控安全。

6.凡是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有传播风险的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均为县级),均视为中高风险地区,按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人分类管理。

二、严格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1. 强化属地管控。对通过县镇村干部进村入户摸排、大数据流调及上级反馈等措施摸排出的上述管控范围内的所有来宁返宁重点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均由其所在地的村(社区)、镇根据本文件明确的管控措施,第一时间分类实施管控措施(包括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及时下达管控告知书,立即落实“五包一”责任人,并建立好管控台帐。

2.加强社区(小区)管理。各居民社区(小区)要加强外来人员排查,对所有进入小区的中高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排查,落实体温检测、戴口罩、查验“两码联查”措施,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立即报告属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并就地临时管控。

3 .自觉主动报备。近14天内有西安市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因瞒报、谎报贻误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严把交通关口。汽车站、各交通查验点要严格排查外来车辆(车次),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查”,落实来宁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两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措施。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省外来宁返宁人员现场采样送检。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西安市来宁返宁人员严格执行“点对点”闭环转运,按照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1.各镇对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必须24小时内追踪管控到位。严格落实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点对点”转运、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管控措施,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采样送检,并按照管控要求频次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2.对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执行“五包一”责任制,确定居家健康监测管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按时上门核酸采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实行单间隔离,生活起居与家庭成员分离,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限制居家隔离人员流动,严防人员脱管、漏管。

3.各镇、村(社区)要强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生活物资保障,通过“线上、线下、个性化定制”等方式,保障居民购买生活物品渠道畅通。镇、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志愿者要积极帮助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解决隔离期间遇到的生活问题,对生活不能自理且亲属已接受隔离观察的老年人、儿童及特殊人群,要积极协调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四、严格加强社会面管控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民近期严禁举办50人以上会议及各类聚集性活动,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对确需举办的活动,必须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实施,举办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

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6日

分享到: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