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考试录用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429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024
  • 宁陕县财政局

    5550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66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66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79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1
  • 宁陕县民政局

    1344

宁陕县2021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公告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4-060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11-05 14:13 成文日期: 2021-11-02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考试录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2021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及安康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我县2021年医疗机构定向招聘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可经考察考核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二、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吴妮、潘腾、李柯燊、张玥、邹琴琴、曹鑫、曹帅、王晓敏

2、体检时间 :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3、集合地点 :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4、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工作于2021年11月15日开始,对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安康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等有关手续,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工作要求

1、参与本次招聘的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宁陕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宁陕县卫生健康局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