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宁陕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出售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0224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2-16 15:49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函〔2022〕5号 | 公开目录: | 宁政办函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有效化解我县国有土地上已出售城镇住宅因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宁陕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出售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新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税务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城关镇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处理工作中矛盾问题,制定具体化解措施,统筹推进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摸排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提出工作计划及处置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有关问题,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