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同意,决定开展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常规巡察。
一、巡察时间:2022年2月下旬至5月下旬。
二、巡察对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总工会,梅子镇党委及4个村(社区)党组织、江口回族镇党委及8个村(社区)党组织。
三、巡察内容
坚持“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建设,紧盯党组肩负的政治责任,围绕“三个聚焦”,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查找以下问题:一是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陕西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情况,履行核心职能情况,落实深化改革任务要求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重点了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镇纪委、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建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四是聚焦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四、受理信访举报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梅子镇党委及辖区4个村(社区)党组织。
举报电话: 0915-6822508 15929580880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举报电子邮箱:nsxwdyxcz2022@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民政局、江口回族镇党委及辖区8个村(社区)党组织。
举报电话: 0915-6822156 0915-6821551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8:00至12:00 14:00至18:00
举报电子邮箱:nsxwdyxcz@163.com
县委巡察办举报电话:0915-6821577
举报电子邮箱:nsxcb2017@163.com
除以上举报方式外,同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巡察结束后以上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它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感谢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向巡察组反映巡察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