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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2-051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3-02 12:01 成文日期: 2022-02-28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2〕13号 公开目录: 城乡建设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宁陕县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2月28日





宁陕县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基础医保经办服务的意见》(陕医保发﹝2021﹞5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更好服务广大参保群众,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服务下沉“就近办”、数据联通“快捷办”、综合授权“一窗办”、无卡就医“码上办”和特殊业务“暖心办”,大力推进医保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以县医保经办中心为主体,各镇医疗保障服务站为枢纽,村医保服务室为网底的三级医保经办服务布局,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现县镇村医保服务全覆盖,推进各项医保政策快速落实落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整合原分散在不同站所及卫生院承担的医保职能职责,依托镇社保服务站现有人员和设施,统一镇村两级医保经办服务机构名称,镇为“医疗保障服务站”,村(社区)为“医疗保障服务室”,在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标识和服务窗口,做到场所固定、人员到位、标识明显。各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基层医保经办工作责任,明确1名分管领导,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各明确1名医保经办人员,负责医保经办工作,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业务经办可持续。(牵头单位: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行政审批局、县医保局。)

(二)规范医保经办服务流程。严格执行33项医保经办服务清单,公开公示服务内容,做到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借助全国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运行,赋予镇村医保服务站(室)操作权限,及时有效为参保群众提供医保信息查询及相关业务办理服务。按照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最”要求,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对群众申请经办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切实解决群众医保报销材料和申请材料繁、手续杂等问题,提供精准化、精细化便捷高效服务。(牵头单位: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行政审批局。)

(三)明确医保经办服务范围。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发挥镇医保服务站(室)服务城乡居民的中心作用,将医保政策宣传、防返贫监测、参保动员、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个人零星报销受理、医保报销台账管理、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申请、欺诈骗保举报受理和协助查处等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延伸至镇村医保服务站(室)。实现医保业务“门口办”“马上办”。对符合门诊特殊病及“两病”政策的老弱病残特殊群体,主动提供上门帮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四)规范医保经办服务行为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县级医保经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镇村医保经办依托镇村医保服务站(室),将便民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大厅,实行“综合柜员制”,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严格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落实“好差评”制度和政务服务督办通报制度,开展医保服务窗口行风建设,每月通报医保政务服务情况,不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办事环境和办事体验。(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

(五)强化医保经办业务培训。制定基层医保经办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分批次、逐层级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宣传员”、意见“收集员”、群众“服务员”作用,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医保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2年2月8日—28日):调研全县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瓶颈难题,报政府常务会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医保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各级建设职责。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3月1日-5月31日):按照镇村医保经办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各镇依托各镇社保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加快推进落实各项建设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6月1日—15日):县政府督查室、县医保局对各镇镇村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运行情况进行验收督查,全面查找薄弱环节,指导督促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6月16日-9月30日):认真总结我县医保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绩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医保服务工作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宁陕县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医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县编办、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卫健局、人社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保局,由县医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负责全县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机构设置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二)积极稳妥实施。县医保局各镇人民政府是镇、村两级医保经办服务建设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精心实施,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推进医保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窗口设置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5月30日前完成镇村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做好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经费保障,对教育培训、调研宣传、设备配置及村级医保经办人员待遇等建设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对于人口多、工作量大的村(社区),人社部门可适当增设公益性岗位,增强工作力量。

(四)加大宣传力度。县医保局要深入开展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把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落实乡村振兴伟大工程的具体行动,以高质量医保经办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要积极探索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发展。各镇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宣传医疗保障方针政策、主要举措和改革动态等,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