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安康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 zfbmnsxylbzj/2022-000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2-04-25 14:45 | 成文日期: | 2022-04-25 14: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服务公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安康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对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和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构建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医保基金监管防线,坚决堵住医保基金“跑、冒、滴、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现将《安康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安医保发〔2022〕23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执行工作。
我局设立的长期投诉举报方式明确如下:
举报电话:0915-6828055、6826382;
举报QQ邮箱:76548362@qq.com 、2286000521@qq.com;
举报收件地址:宁陕县文化大厦8楼(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