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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安康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zfbmnsxylbzj/2022-0009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2-04-25 14:45 成文日期: 2022-04-25 14:4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服务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安康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对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和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快构建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医保基金监管防线,坚决堵住医保基金“跑、冒、滴、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现将《安康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安医保发〔2022〕23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执行工作。

我局设立的长期投诉举报方式明确如下:

举报电话:0915-6828055、6826382;

举报QQ邮箱:76548362@qq.com 、2286000521@qq.com;

举报收件地址:宁陕县文化大厦8楼(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宁陕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关于印发《安康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