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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宁陕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制定和更新调整项目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索引号: zfbmnsxzrzyj/2022-004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2-05-11 17:43 成文日期: 2022-05-11 17:4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服务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1〕1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宁陕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制定和更新调整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宁陕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制定和更新调整项目成果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5月30日(星期一)14时30分。

二、听证会地点: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宁陕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制定和更新调整项目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听证会须知: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登记在本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次项目基本情况,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记录,保守国家秘密。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有权对宁陕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制定和更新调整项目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五、听证会应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4.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主。

六、听证会代表: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发改、统计、住建、各镇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

七、申请方式:凡符合上述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5月19日18时)前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申请;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海峰      联系电话: 15319870092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30日


参加宁陕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制定和更新调整项目

成果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


性质

□法人 □公民  □其他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职务


通讯地址


申请理由


相关工作经历或企业经营范围


申请人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宁陕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制定和更新调整项目成果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