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zfhcxjsj/2022-004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06-09 08:33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实施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ZCS2022—N028
三、采购人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豪迈客运中心四楼
电话:0915-682585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池路23号东升府小区2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1519142623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宁陕县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
采购最高限价:14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期内;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④ 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⑥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
⑨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2-06-09 9:00:00至2022-06-1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池路23号东升府小区2号楼一层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止(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6-21 09:30:00
2、投标地点: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2-06-21 09:30:00
4、开标地点: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