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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2-0101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6-12 13:32 成文日期: 2022-06-07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2〕42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宁陕县“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新型城镇化步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安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镇边、村边、河边、路边、屋边等“五边”为重点,大力开展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占、乱贴乱挂“五治”工作,实施农村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四化”建设,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四好农村路、乡村环保卫士、卫生模范户创建“四评”活动。从2022年5月起,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以县城、集镇、集镇周边村、中心村、偏远村梯次推进综合整治。到2023年底,实现全县80个行政村(社区)人居环境宜居舒适,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长效管理机制高效运转,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二、整治范围

(一)完善基础设施。抓好高速路口、县城入口、镇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集镇给排水管网覆盖到位,运行良好,无污水溢流现象;电力、通讯线路架设规范整齐,无私拉乱架现象;广场、公厕、集贸市场、停车场等功能齐备,标识明显;集镇无旱厕、无粪便直排现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林业局、交通局、县电力局、县电信局)

(二)改善环卫设施条件。按照“户集中、村收集、镇运输处理”要求,完善“镇有运转车、村有收集点、户有垃圾桶”的配置,集镇配有满足需要的垃圾转运车辆;集镇所在村和人口集中的村庄合理建设垃圾收集池(房)或设置固定的垃圾收集点,积极为农户配置垃圾收集桶,鼓励垃圾分类处置。(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集镇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配备数量充足的专业保洁队伍,实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制度,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达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县人居办不定期对对镇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组织暗访,曝光一批环境卫生较差的镇和村,每季度排名通报,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镇对主要领导约谈,检查通报情况纳入年度乡村振兴考核。(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农水局,县政府办,县卫健局)

(四)有序停放车辆。提倡集镇逐步建设停车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沿街临时停放车辆,须合理设置并规划停车泊位,确保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街道畅通无阻。(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

(五)规范门店经营。集镇门店门头牌匾规范统一,门前“四自一包”责任落实到位,达到门店整齐美观,门前秩序良好,无散落垃圾,无出店占道经营现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六)建立良好建筑秩序。镇村建筑施工管理规范,提倡做到施工工地有实体围墙、物料堆放有覆盖、施工现场有硬化、出入车辆有冲洗,施工物料不挤占道路,施工工地无垃圾、无积水、无扬尘。集镇建筑立面干净整洁,无私搭乱建现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工程施工单位)

(七)引导“六小”行业达标。集镇小餐饮(小作坊)、小旅馆、小美发、小洗浴、小歌厅、小网吧管理达到行业标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局,卫健局)

(八)提高绿化亮化质量。集镇绿化体现特色,日常管护到位,无缺株少垄、枯枝残叶、垃圾滞留现象。集镇亮化满足人居需求,监管维护到位,亮化设施亮灯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

(九)加强阵地宣传。集镇和村建有便民信息公示专栏,集镇无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十)完善镇村标识。镇口、村口设立镇牌、村牌,要求标识醒目,简单明了,与村庄风貌协调一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广局)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五边五治”行动

1.镇边治乱。加大对农贸集市、城乡(镇村)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全面清理结合部、集贸市场各类积存垃圾,清除沿街、巷内各类杂物,消灭卫生死角;完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实行规范管理,治理污水乱排现象;集中整治马路市场、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占道经营、夜市排档管理等环境问题,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占、乱贴乱挂等现象。落实全天候清扫保洁制度,做到卫生及时保洁、垃圾及时清理,集镇水源地保护规范到位。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2.村边治脏。全面清理农村各类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配备专门环卫人员和车辆,定期收运各居民点的垃圾。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脏、乱、差”现象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河边治污。落实河长、巡河员、护河员工作职责,围绕生态示范河流创建标准全面推进河流环境治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分级、分河段”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河流问题限时交办台账”,加强巡查检查、督查考评、执纪问责和联合执法,集中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对沿河分散住户采取改厕措施、相对集中住户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治理污水直排。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农水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卫健局

4.路边治尘。全面清理国道、省道和县、镇、村道路沿线和桥下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治理脏、乱、差现象;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抓好道路扬尘治理、户外广告治理和沿线建筑及设施设置管控,营造规范、绿色、文明、卫生的道路环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路段

5.屋边治差。全面落实门前“四自一包”责任制,组织动员农户经常性开展庭院卫生整治保洁活动,按照“扫干净、摆整齐”要求,做到居室整洁、院落及周边干净,畜禽圈养,圈舍清洁;结合庭院环境整治全面实施危房改造。各村(社区)每月开展评比活动,实行“红黑榜”晾晒。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驻村工作队。

(二)扎实推进“四化”建设

1.净化

(1)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2022年加快四亩地、太山庙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延伸广货街、江口、龙王、皇冠、筒车湾污水管网扩大覆盖面。今明两年在完成20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50户以上的安置社区全部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定期开展污水排放抽检,做好日常运营维护技术指导。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搬迁办。

(2)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继续实施三格式、三瓮式粪便处理、逐步消除旱厕。对长安河、汶水河、蒲河、池河、旬河沿线分散住户推行单户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公厕必须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公路沿线公厕必须改造为卫生厕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农水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公路段

(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根据镇、村人口、垃圾产生量等合理建设垃圾池(房),配足配齐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突出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垃圾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合理布局建设村级垃圾处理站,解决好边远村垃圾运输距离远、成本高问题。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4)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大力推广畜—沼—林、畜—沼—果、畜—沼—菜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推进散养密集区场地硬化防渗,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处理、集中处理利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农水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2.绿化

加快绿色长廊建设,在国省道、高速引线、河道两旁种植多层次绿化景观带,打造特色景观。强化县城周边、旅游景区、集镇区域、农村新型社区和移民集中安置点绿化工作,具备条件的镇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做好矿山的生态修复;鼓励农户积极开展庭院绿化,美化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经贸局、县公路段

3.亮化

亮化工程的路灯设置按照“安全、节能、实用、因地制宜”原则,对镇驻地街道、人行道和各村集中安置点全面进行亮化,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及其他亮化设施,农村公路原则上每公里设置25-30盏路灯,路灯统一使用太阳能灯。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电力局

4.美化

2022年以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一镇十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集镇为重点,立足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按照镇村总体规划,逐步实施特色民居建设。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组织开展“四评”活动

深入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生态环保知识,培育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四好农村路、乡村环保卫士、卫生模范户创建评选活动,采取以创促建、以评促管、以奖促优的办法,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共建美丽家园。每年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3个、示范村 10 个,评选四好农村路10条、乡村环保卫士50名、卫生模范户300户。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文明办、县农水局、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妇联。

四、实施步骤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用2年时间完成,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同步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5月31日—6月25日)。制定整治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筹安排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镇根据方案制定镇、村整治工作具体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措施。召开村民动员大会,营造宣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26日—2023年10月31日)。各镇按照方案以集镇、“一镇十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为重点,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组建集中整治工作组,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十乱”(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占、乱贴乱挂)突出环境问题,组织群众治理“五边”卫生问题;二是结合乡村振兴扎实做好垃圾、污水治理、农村改厕、镇村道路及道路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配置;三是动员农户积极开展庭院整治,消灭“三堆六乱”(即:粪堆、柴堆、草堆,乱泼乱倒、乱搭乱建、乱贴乱挂)现象,实施庭院绿化,美化家园;四是整合资源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化运营机制。五是对照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四好农村路、乡村环保卫士、卫生模范户标准,积极开展创建评选活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日—12月31日)。对照整治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四化)建设、管理运行机制进行弥补、完善,确保设施建设到位,机制运行科学有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责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驻宁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为成员的宁陕县“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居办(县农水局),负责抓好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日常工作。各镇要迅速成立工作机构,由镇长直接负责,配备不少于三名干部专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建立村级卫生费用群众自筹机制,弥补村保洁费用不足;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资助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实行部门与农村环境整治同步包联,整合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同步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给各镇每年安排“五边五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镇、村环卫保洁工资和整治费用不足,每个镇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保洁员,6月底前上岗;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解决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

(三)严格考核,实施奖补。县考核办将把开展“五边五治、四化四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提高考核权重,实行月检查通报、半年评比、年终考核奖惩。县政府对整治成绩突出、贡献大的镇、村、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每个创建评选的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镇奖励20万元、示范村奖励10万元,评选出的四好农村路奖励5万元,对评选出的乡村环保卫士、卫生模范户各奖励2000元。对工作滞后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的单位将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措施,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上来,在全县上下形成党政班子齐抓、部门联合实施、上下协调联动、群众自觉参与的良好局面。县融媒体、县政府网站开辟专题专栏,宣传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文明、不卫生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