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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三资”清查聚力乡村振兴

作者:欧树德 王文红 来源: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06-24 16:09 【打印本页】

3月21日以来,宁陕县多部门联合,对全县2012年以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等“三资”情况开展了清理整治,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群众持续增收,推动乡村振兴。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局长等12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进“三资”清理整治。

加强宣传动员。印发了《宁陕县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2日召开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各镇分别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对整治村集体资产管理进行集中宣传动员培训、组织实施,公布电话来访、网上信箱,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做好线索排查与交办。

全面清查摸底。坚持以镇村两级为主体,各镇安排专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资金、资产、各类合同进行逐项研究、逐本核查,坚持到村、到组、到人、到地块,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项,做到合同底数清、存在问题清、合同履行清、资金兑付清。县、镇、村(社区)分别设立举报箱,对摸底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村级自查由村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两委会干部、村民代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参与,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逐个核查并认真填写相关登记表格,形成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各镇分析汇总问题,查找监督管理方面缺位失责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属于镇级层面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短期不能解决或属于县级层面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形成完整务实的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集中联合检查。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71个村(社区)开展集体经济组织“三资”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检查,对自查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村入户核实情况,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自查排查走过场、发现问题较少甚至“零报告”的镇、村重点核查。

迅速整改规范。针对自查排查、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镇、村逐条逐项梳理,限期进行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合同,坚持民主程序和问题导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分类进行清理规范。对权责关系相对清晰、合同订立较规范、涉及利益较小、影响范围较小的合同,由村级进行初步清理规范。各镇在村级摸底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按照“尊重事实,民主协商,依法处理”的原则,组织农业农村和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司法等相关机构,查明问题性质、形成原因,包村指导,清理规范。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完备,涉及利益矛盾较复杂、存在党员或村干部侵占集体利益行为等难以化解的合同,由县指导组帮助界定并会同县、镇相关部门共同清理规范。

开展督查指导。由县纪委、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抽调人员成立了4个督导组,对各镇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根据督查情况,各镇开展了合同清理,进一步规范了集体财务账务,建立了问题台账,71个村(社区)完成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截至目前,全县清理农村集体固定资产2.21亿元,货币资金2.3亿元,长期投资1252万元,短期投资4240万元。2019至2022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648万元给贫困户配股,实施产业振兴“十百千”工程资金1.84亿元,止2021年底,全县7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总收益达1063.5万余元,惠及农户1.6万余户,其中6080户脱贫户获得分红收益户均达1300元。下一步,该县将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成71个村(社区)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平台信息录入,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合同纳入平台交易、得到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