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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八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2-017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7-02 12:55 成文日期: 2022-07-02 12:55
发布文号: 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第8次 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22年6月24日,县长周锦政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李克强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指示,李克强考察交通运输部并主持召开座谈会的强调指示,全国“三夏”生产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陕西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王浩在全市经济稳增长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安康市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精神

会议组织学习了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李克强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指示和在交通运输部考察时的强调指示,全国“三夏”生产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陕西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王浩在全市经济稳增长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安康市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精神。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李克强考察交通运输部时的强调指示精神,扎实贯彻王浩在全市经济稳增长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和安康市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精神,聚焦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畅通交通物流,落实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等助企纾困政策,让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服务的“加速度”,奋力冲刺“双过半”、决战决胜“全年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李克强总理到河北考察夏收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年粮食生产的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三夏”生产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扎实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全力以赴夺取全年粮食丰收。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坚持不懈深入推进。要紧紧围绕《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健全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推动全县社会信用工作实现更大提升。

二、审定《宁陕县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宁陕县激发市场活力促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宁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稳增长督查问责措施》等经济稳增长有关文件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政府办关于《宁陕县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宁陕县激发市场活力促消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宁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稳增长督查问责措施》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党中央提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和经济稳增长决策部署,把稳增长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政策红利、行业机遇、市场需求等优势,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实稳住经济大盘责任,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宣传好、落实好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将各项奖补政策兑现到位,巩固我县经济稳定增长良好态势,把政策效应转化为发展效应。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宁陕县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宁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由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分别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印发执行。2.原则同意发放“夜间经济消费券”20万元、“家电消费券”30万元,由县经贸局负责,制定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从年度产业专项基金中拨付。3.原则同意对县内原材料及产品销售“两头在外”的企业和社区工厂,按照当年实际销售额(以增值税发票为准)的5%给予运费补贴,每户运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4.原则同意参照《安康市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将县级就业创业基金提高至100万元。5.由罗新玮同志牵头,县发改局负责,6月27日前制定印发《宁陕县千名干部稳增长“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并抓好稳增长工作落实。6.由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加快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政策。7.由县经贸局牵头,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强商、优品、活市、优购四大行动,抓好《宁陕县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专项督办,公开通报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8.由县经贸局牵头,各责任部门负责,按照《宁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9.原则同意《2022年稳增长督查问责措施》,由罗新玮同志牵头,县稳增长工作专班、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定期对县经济稳增长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三、研究讨论《宁陕县县城规划区私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陕县县城规划区私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有关情况的说明,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指出,管控县城整体风貌,首先要把私人建房管好。制定好私人建房管理办法是完善县城功能、提升县城品质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力实践,对规范县城规划区建房管理秩序、促进县城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县城规划区内私人建房,必须符合县城风貌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原则上控制在四层以下,不超过六层,严格执行县规委会联审、县自然资源局“一事一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签程序。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县城规划区私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负责,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建议后,由陈康同志组织召开专题会讨论审核,县司法局(法制办)审核把关后,按程序送县政府审定印发。2.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城关镇负责,对县城规划内个人建房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县城规划区目前尚存的私人未批新建、改建、扩建行为。3.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城关镇负责,加强县城规划区私人建房工作宣传引导,规范建设审批流程,原则上在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未公布前,各部门不得审批私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手续。

四、研究陕西省引汉济渭宁陕境内工程建设用地无偿划拨有关问题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陕西省引汉济渭宁陕境内工程建设用地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是国家重点项目,也是惠泽千秋的重大水利民生工程,全力支持、配合引汉济渭工程建设,是县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关镇和部门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全力以赴解决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无偿划拨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项目  建设用地,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程序依法办理项目无偿划拨用地手续。2.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引汉济渭工程占地时间、占地面积、占地性质相关资料,提交县税务局核算项目耕地占用税缴税情况;县税务局出具完税凭证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按程序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审定《城关镇关一社区、朱家嘴村城镇规划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关一社区、朱家嘴村城镇规划区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城关镇关一社区、朱家嘴村部分集体土地工作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关镇关一社区、朱家嘴村城镇规划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关一社区、朱家嘴村城镇规划区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城关镇关一社区、朱家嘴村部分集体土地工作方案》有关情况的说明,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在化解矛盾、争取指标、解决遗留问题、争取资金项目方面成效明显,为乡村振兴、康养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作出了贡献,值得肯定。会议强调,收储土地是加快县城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项目建设的关键。相关镇和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土地收储、抓好征迁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紧迫感,齐心协力、依法依规、加快征地工作,做好项目前期,确保县城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城关镇关一社区、朱家嘴村城镇规划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宁陕县城关镇关一社区、朱家嘴村城镇规划区征地补偿标准》,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公告后,依法启动征地有关工作。2.原则同意《征收城关镇关一社区、朱家嘴村部分集体土地工作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审印发。3.同意成立宁陕县城关镇关一社区、朱家嘴村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城关镇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4.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城关镇具体负责,9月底前完成东河片区土地征收任务。5.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城关镇负责,9月底前完成白鹭湾片区征收任务。

六、审议《宁陕县教育质量绩效激励十条措施》

会议听取了县教体科技局关于《宁陕县教育质量绩效激励十条措施》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建立教育质量绩效激励措施是严管厚爱教师队伍的工作导向,也是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有关办法,稳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满足全县人民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宁陕县教育质量绩效激励十条措施》,由毛海霞同志牵头,县教体科技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6月29日前报县政府,由县长专题办公会审定后印发实施。2.由县教体科技局负责,制定《宁陕县教师队伍流动管理办法》,提交7月份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3.由县财政局负责,将教育质量激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起始年度按200万元预算,后期依据教育质量绩效激励措施落实情况予以调整。

七、审定《宁陕县落实〈安康市委市政府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会议听取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宁陕县落实〈安康市委市政府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乡村振兴和巩固衔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安康市委市政府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合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推进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乡村振兴工作全市前三、全省领先目标。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宁陕县落实〈安康市委市政府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邀请出席:    周康礼  张龙虎      

出    席:罗新玮      毛海霞    

请    假:倪新芳  贺海宁      鲁晓旭  朱迎波

   姚念伟

列    席:李乔良  刘厚明  廖文刚  谭海波  高立安

杨恩鑫  袁长勇  周阿勇  尹礼君  柯小军

彭幼强  喻海金          向平昌

刘小军  叶小波  姚志宏    

段多铭  杨继军  高  山  张志清    

丁  宇  杨春华  钱  秀  柯尊弥  王  新

黄太琦      卢益建  桂文旭  吴亚瑾  

秦长生  王永刚  刘永录  章功民    

   韩耀辉          刘和平

   左元元  刘成山  袁万梅  储召丽  

 

代表委员:李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