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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zfbmnsxhzspfwj/2022-0007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日期: 2022-07-04 16:15 成文日期: 2022-07-04 16:1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环评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宁陕县小川至沙坪公路改建工程、宁陕县关池路长坪桥至龙王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10日(7日)。公众可以以信函、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15-8298298             邮编:711699

通讯地址:宁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宁陕县小川至沙坪公路改建工程

宁行审建发[2022]15号

2022年7月4日

宁陕县关池路长坪桥至龙王段改建工程

 

宁行审建发[2022]16号

2022年7月4日


附件:宁行审建发〔2022〕15号关于宁陕县小川至沙坪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宁行审建发〔2022〕16号关于宁陕县关池路长坪桥至龙王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