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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筒车湾镇集镇户改商项目招标公告

索引号: gznsxtcwz/2022-001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筒车湾镇
公开日期: 2022-07-14 16:25 成文日期: 2022-07-14 16:2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项目概况

宁陕县筒车湾镇集镇户改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AKCG2022-001

项目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集镇户改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48,046.0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筒车湾镇集镇户改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748,046.0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748,046.0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施工

集镇街道沿线建筑物进行商业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748,046.08

5,748,046.0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筒车湾镇集镇户改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筒车湾镇集镇户改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

(3)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 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购买须知:1、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供应商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经办人联系方式及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zak0915@qq.com,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5、电子竞争性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宁陕县筒车湾镇筒车湾街道

联系方式:0915-6961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御公馆2号1单元16楼1603室

联系方式:15829854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工

电话:15829854588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