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减税降费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372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2979
  • 宁陕县财政局

    5352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66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57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79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6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4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1
  • 宁陕县民政局

    134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 sszndwnsxswj/2022-0030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税务局
公开日期: 2022-04-03 09:32 成文日期: 2022-04-01 01: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减税降费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享受主体】

一般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22年4月1日起,

(1)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2)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3)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增加“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大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以及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