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政府系统三个“二十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通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059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07-03 17:12 | 成文日期: | 2022-07-01 00:00 |
发布文号: | 第22期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树牢政府系统“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干就干快”的施政新风,深入推动《宁陕县政府系统精文减会轻车简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作风二十条规定(暂行)》《宁陕县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二十条规定(暂行)》《宁陕县加强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二十条(暂行)》落地落细,按照县政府安排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24日,县政府督查室抽调县发改、财政等部门成立6个督查组,对各镇及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开展了三个“二十条”实地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从总体上看,3月30日政府系统三个“二十条”规定文件下发后,各单位都对三个“二十条”规定(暂行)章节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并结合各自实际,研究了具体贯彻措施,从改进工作作风、压缩会议程序、精简发文数量、规范公务用车、严控公务接待、压缩费用支出、加强项目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市场监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一部分单位还细化修订完善了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切实保障了三个“二十条”规定落到实处。
(一)精文减会改进文风会风贯彻落实情况。
各镇及大部分单位都能严控发文数量、压缩公文篇幅,基本做到了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公文内容做到文风清新、文字精练、意尽文止,不讲空话、套话。对非涉密文件信息,大多都能通过无纸化办公平台流转报送传阅。各单位基本上都能做到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执行无会周制度,精简会议,坚持开“实会”。坚持全年工作总体部署,专项工作合并部署,与会议无关事项不讲,与会议无关人员不请,提倡视频会议优先,电话沟通说清,积极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开展工作。其中,成效比较突出的是:城关镇上半年发文737件,较2021年上半年发文1806件减少59.2%;搬迁办发文41份,同比下降38.8%;行政审批局发文41份,同比下降30.5%;教体科技局发文69份,同比下降20.7%。同时,各单位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加强会风会纪督导检查,县公安局下发会风通报1期。
(二)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严控日常经费开支。各镇、各部门均能保持“过紧日子”的高度自觉,将勤俭节约贯穿到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各种必要性支出和日常采购,不存在公款购买个人使用桶装水、瓶装水、绿植等行为,不存在水电浪费及分散、重复、低效的信息化项目建设行为,不存在超标准采购、超范围购买社会服务行为。二是规范资产管理使用。各镇、各部门大多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并做到谁使用、谁管护,不存在提前处置、报废办公设备行为。对于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能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使用,不存在违规占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行为。三是严格人员管理使用。均能按要求将人员工资(及各项规范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发放到位,不存在滥发津补贴行为。对于司机、厨师、扶贫信息员等编外人员,均能按要求规范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备案,人员工资从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加强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贯彻落实情况。
各镇及部门在项目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能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截至目前,督查的单位都能严格按规定履行项目事前审批,在项目建设期无擅自进行设计变更、超预算增加建设内容的行为,严格落实设计变更审批制度。各镇及部门在财政资金日常使用方面均未发现违规行为。
二、存在问题
1.干部对三个“二十条”内容掌握不够全面。县直部门干部对自己业务范围涉及的“二十条”内容比较清楚,自己专业外涉及的“二十条”内容掌握程度不够。通过查看会议记录,随机询问干部发现,四亩地镇、太山庙镇个别干部对三个“二十条”规定学习还有待加强,对三个“二十条”规定掌握不够全面。
2.“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依然存在。大部分单位发文数量统计较上年同期对比有所下降,但存在使用函件形式无文号的下发性文件增量加大的情况,如:县人社局2022年1-6月宁人社函无文号242份,较2021年同期增长48%。还有一些发文存在超篇幅现象,如:医保局一般性文件篇幅过长,字数为4386个。统计、旅游、司法局、工业园区、供销社网络协同办公系统、无纸质化办公使用不经常。
3.规范管理和建章立制不及时。经贸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医保局、供销社、统计局、工业园区未根据三个“二十条”规定制定具体措施;少数单位未建立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领取使用登记制度,无专人管理,存在机制上的漏洞;搬迁办、飞地办、教体局未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超年度核算,跨期较长,经济业务发生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无法核实相关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学习。各镇及部门要继续提高认识、建立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学习力度,深刻领会三个“二十条”规定的全部内容和总体要求。通过集中学、自学、自测等方式加强干部对三个“二十条”的学习,使之全面掌握三个“二十条”内容,并贯穿机关内部管理各项工作之中。
(二)狠抓制度执行。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机关全体干部持之以恒,细化贯彻落实三个“二十条”措施,规范相关制度,把规定落实到到业务工作全过程。按照“防止反弹、扩大战果”的要求,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力度,认真抓好已出台的各项规定的执行,特别是年末第四季度,是各类发文、开会、评比表彰的集中时期,更要严格审核;同时要认真查找现有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作进一步的改进完善,及时查漏补缺。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精文减会、厉行节约、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开展不定期督促检查,把贯彻规定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把转作风、抓节俭作为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内部督查和社会评议监督,及时纠正问题,着力打造一支专心谋事、勇于担事、踏实干事的干部队伍,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宁陕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