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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陕县关爱支持县域拆除、退出小水电原从业人员二次创业及再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2-0613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8-27 23:19 成文日期: 2022-08-25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2〕58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陕县关爱支持县域拆除、退出小水电原从业人员二次创业及再就业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宁陕县关爱支持县域拆除、退出小水电原从业人员二次创业及再就业十条措施

 

为积极推动我县秦岭区域小水电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小水电业主二次创业积极性,充分调动小水电业主投入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积极鼓励再就业。小水电整治失业人员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再就业,落实相关就业补贴激励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优先享受免费技能培训、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养老失业保险、创业税费减免、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以及就业援助等优惠政策。

二、全力支持二次创业。凡小水电业主及下岗职工有意愿开展二次创业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咨询、项目审批、用地保障、证照办理、政策支持等方面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安排相关部门负责全程提供优质便捷式服务。

三、大力扶持农业产业项目。小水电业主转型发展农业产业,成立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并通过订单销售、劳务用工、土地流转、资产受益、入股分红等方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分配机制的,优先享受产业奖补、农机购置补贴、土地流转费补助、品牌农产品培育奖补以及规模以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等优惠政策。

四、鼓励参与康养旅游服务业。凡有意愿在我县境内从事生态旅游、健康养老、包装饮用水开发、餐饮住宿商服等三产服务业项目的,优先享受县上出台的各类优惠扶持政策。新开办项目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政府按相关政策予以奖励。

五、尽力提供金融政策支持。对小水电二次创业人员需要提供金融贷款和担保服务的,政府全力协调相关金融单位落实新型政银担“4321”合作机制。对1000万元以内“总对总”业务模式,担保公司见贷即保;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担保业务免除(不动产抵押)反担保;对承贷规模以下的小微“三农”项目、工业企业及单户规模以下“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费,降低担保费收取标准,并享受免收评审费和保证金政策;积极发挥好政府还贷周转金作用,多途径、多渠道缓解创办企业的融资难题。

六、优先结算和化解政府债务。凡小水电二次创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以及公务采购的,在结算工程服务价款时优先考虑;之前参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务采购等活动尚有历史债务的,政府在每年进行债务化解时,同等条件提高50%的资金支付比例。

七、享受代办政务“一站式”服务。凡小水电业主在进行二次创业过程中,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证照等政务服务的,由相关镇和部门全权负责为其提供代办“一站式”服务,优化办事流程。

八、建立长期联心帮扶机制。凡拆除、退出类小水电,自业主与政府签订奖补协议后,各包抓责任单位(镇)与小水电业主之间至少建立五年的长期联心帮扶机制,联心帮扶期间由包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与业主进行沟通联络,对业主在创业政策、法律咨询和政务服务等需求上,提供面对面、心连心热情周到的服务。

九、鼓励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国有资产对外经营活动。对小水电业主需要利用原有遗留厂房、土地从事二次创业的,可重新交由原业主使用,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五年内,减免或半价收取使用租金;利用腾退厂房开展生产经营的,依申请可临时性适当放宽商事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凡小水电业主有条件从事参与县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或劳务承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对规模以下且符合以工代赈条件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简化有关办事程序。

十、鼓励参与民主政治并优先推荐表彰奖励。对在创业就业过程中,各方面表现优异小水电业主及下岗职工,符合参与基层民主政治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候选人;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适时组织表彰奖励或向上级推荐为表彰奖励候选人。

(由宁陕县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措施送各小水电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