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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陕县省市联合实地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wbmnsxrmzfbgs/2022-0616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9-10 23:28 成文日期: 2022-09-07 00:00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22〕61号 公开目录: 宁政办发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市整改办《关于省市联合实地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提醒函》(安环整改办函2022〕78号)要求,现将《宁陕县省市联合实地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宁陕县省市联合实地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方案


按照《关于省市联合实地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提醒函》(安环整改办函2022〕78号)要求,为扎实开展省市联合实地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把省市联合实地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作为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对发现问题,坚持正确面对、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的原则,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省市联合实地巡查发现问题隐患的17个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坚决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

1.城投公司工程项目后面边坡覆盖不规范,部分裸露;项目区内道路未硬化,尘土较厚,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城管局)对宁陕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督促城投公司立即整改,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2.宁石高速公路二标段项目部分道路及地面未硬化,地面浮土较厚,扬尘较大,车辆驶过尘土飞扬;少量弃渣仍堆放河滩或桥墩下未及时清运;当家沟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规范修建排洪渠,堆渣场大量物料未覆盖;施工现场未见湿法作业,堆渣场内未见洒水车、车辆冲洗台及雾炮机等防扬尘设备;废水沉淀池未正常使用;危废暂存间外有废机油渗漏痕迹。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1.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对宁石高速二标项目部部分道路及地面未硬化、扬尘大、物料未覆盖、未落实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环境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严格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并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确保危废收集、处置合法合规。2.由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督促宁石高速二标项目部迅速清理施工弃渣,确保施工弃渣处置规范;对涉水保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企业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保措施,规范修建排洪渠。3.由县协调办督促宁石高速二标项目部立即整改。4.由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做好土地性质恢复工作。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水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3.陕西省宁陕山外山石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区建有11个沉淀池和应急池,池内存放大量污水,水质呈黑色污染环境;厂区外大量石料违规堆放;未对弃渣场淋溶水水质开展监测,存在环境隐患风险。

整改措施:1.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核实污染环境问题,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督促企业对弃渣场淋溶水水质开展监测并做好污水清理工作;2.由县自然资源局核实违规堆放石料问题,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4.宁陕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未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未按照要求建设除臭设施;焚烧炉设备布满蜘蛛网,未对焚烧时产生的煤灰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置,焚烧炉烟囱不足环评批复里要求的25米高;未对屠宰场大门边一家村民落实搬迁措施。

整改措施:1.由县经贸局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上述问题;2.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对宁陕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未验先投”、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责令整改。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

5.宁陕县香城益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取得环评批复(宁环批复〔20167号),搬迁为由对指出的“未验先投”问题一直未进行整改,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取得用水许可证,厂区未做雨污分流,厂区积水较多,沉淀池已满,清理不及时。

整改措施:1.由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对企业“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做好及时清理厂区积水,做好雨污分流工作,确保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6.相关部门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天福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开采边界进行勘测。

整改措施:由县自然资源局核实企业开采边界勘测问题,并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7.东洋石材生态修复边坡最底层两处出现垮塌,沙土裸露,种植的绿植已不存在,生态恢复治理不彻底。

整改措施:由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做好垮塌修复和补植增绿工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8.宁陕县城垃圾填埋场未按照规定及时碾压和覆盖,厂区有大量乌鸦;办公楼外建有一水池,用过的生活污水通过院墙下的水渠直排外环境,造成污染;场区内的2个应急池长期存放大量污水,水质呈黄褐色和黑色,不能发挥应急池应急作用。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局督促垃圾填埋场做好运维、管理、及时覆盖、碾压、妥善有效处理垃圾渗滤液、保持应急池作用,规范生活污水收集、处置,不外排。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9.四亩地镇四树坪村碎石砖场场地未恢复原貌,现场露天堆存少量砂石物料和砖块。

整改措施:由县自然资源局、四亩地镇督促清理露天砂石物料,并恢复土地。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四亩地镇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10.宁陕县海源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场项目厂区部分物料露天堆放,覆盖不全;地面积尘较厚,未及时清扫;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在河边架泵取水。

整改措施:1.由市生态环境宁陕分局核实后责令整改厂区问题,规范物料覆盖、堆放,做好厂区地面清理、保洁。2.由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11.宁陕县汤坪砖厂(轨道窑)烟囱冒蓝烟;水滤塔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厂区地面积尘较厚,未及时清扫洒水降尘。

整改措施:由市生态环境宁陕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确保轨道窑合规运转、排放,及时对水滤塔维修并做好厂区洒水降尘工作。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12.宁陕县林源鑫工贸有限公司碎石场项目临时用地手续于2022年6月29日到期,目前厂区内还露天堆放有大量砂石物料;厂区地面未硬化,晴天一地灰雨天一地泥现象突出;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将沉淀池废水进行循环利用,沉淀池淤泥未及时清理,厂区生产废水和洗砂废泥通过沟道外排至子午河。

整改措施:1.由县自然资源局核实查处土地问题并整改。2.由市生态环境宁陕分局责令企业对上述问题立即整改,规范物料覆盖、堆放,做好厂区地面清理、保洁。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13.安康泰圣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弃渣随意堆放在河沟,废水沉淀池淤泥未及时清运,沉淀池不能正常使用;废机油桶乱堆乱放。

整改措施:由市生态环境宁陕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及时清理淤泥,合规收储废机油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14.柴家关弃渣场厂区地面积尘较厚,未清扫未洒水,未建车辆冲洗台;大量砂石料露天堆放覆盖不全,物料运输廊道和生产工棚未封闭;废水沉淀池淤泥未及时清运,部分洗砂废泥堵塞沟道,沉淀池不能正常使用;废机油桶乱堆乱放。

整改措施:由市生态环境宁陕分局、引汉济渭移民工作站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做好厂区地面清理、保洁,规范物料覆盖、堆放、运输,及时清理沉淀池淤泥,合规收储废机油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引汉济渭移民工作站

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

15.宁陕县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系统项目为一座日处理能力70吨的垃圾压缩转运站,未办理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产生的渗滤液未建立收集和转运台账。

整改措施:1.由县住建局督促整改。2.由市生态环境宁陕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完善环评手续,建立完善的渗滤液收集和转运台账。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16.国道345(上坝河景区方向)沿线的弃渣堆场和商混站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用地手续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生产区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上坝河,造成水体浑浊污染水体;沿上坝河景区公路边和厂区内大量物料未覆盖,未采取降尘措施。

整改措施:1.由县交通局督促整改。2.由市生态环境宁陕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完善环评手续,合规排放污水,规范物料覆盖、堆放、运输。3.由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完善用地手续、取水许可证。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17. 经询问宁陕县智鹏永盛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该公司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用地手续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厂区产生的污泥未开展监测,污泥处置管理不规范;厂区道路未硬化,尘土较厚,未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整改措施:1.由县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办理取水许可证。2.由市生态环境宁陕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完善环评手续,合规处理污泥并进行泥质监测,硬化厂区道路,积极采取降尘防尘措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全县生态环境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任务艰巨、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吸取“蒿坪河流域硫铁矿污染防治”教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全力推动省市督导组提醒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二)紧密配合,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据方案和台账,认真对照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倒排工期,加大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强化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督察巡查,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问题质只减不增。

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长效机制。相关单位要加强整改工作的信息报送与沟通衔接,按时按要求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县整改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力防范环境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