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庆假期及前后,人员跨区域流动增加,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市场主体防控措施。(1)营业期间,各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应自觉佩戴口罩、经营场所通风消毒,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开展员工健康监测。对所有进店顾客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一米距”等常态化防控措施。(2)市场主体要积极组织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按照不同行业类别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有序开展核酸采样,做到应检尽检。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定期全员核酸检测。(3)加强员工管理,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倡导非必要不离市,确需外出的,应主动向村(社区)和单位报备;返宁后应主动落实管控措施。不得隐瞒行程信息,不得隐瞒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接触史等。
二、扎实做好扫码验码及信息登记。(1)酒店、宾馆、民宿等所有提供住宿的单位,要严格要求旅客扫“陕西一码通”场所码,查验旅客行程信息、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如实做好实名登记,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向行程码异常和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提供住宿。(2)公交、大巴、出租等交通运输单位和个人,在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要认真查验乘客的“行程码”,不得搭乘行程码异常或中高风险区人员。(3)厂矿开采、建筑施工、工程装修、物业服务、商场超市、餐饮制作、宾馆酒店、生产加工、物流运输、旅游景点、美容美发、洗浴(游泳)、健身、批发、零售等各类市场主体,招聘工作人员时要严格查验其行程信息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聘用行程码异常或来自中高风险区的人员。
三、坚持非必要不聚集。(1)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得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会展,确需举办的,必须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情况下,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报县防控办备案。(2)提倡“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50人以下聚餐活动举办方、承办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参加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不得举办50人以上聚餐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聚餐活动必须由村(社区)初审、属地镇指挥部审批,报市场监管局备案。(3)影院、KTV、网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根据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和县防控办有关要求,适时采取限量、错峰等措施,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四、强化医疗机构及药店的管理。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行业管控规定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五类药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信息上报、员工健康监测等措施。零售药店、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向所在镇政府报告,并规范开展转诊。
五、做好冷链食品的管理。经营销售冷链食品的单位,要主动登录陕西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陕冷链”),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追溯数据,对进口冷链物品及环境每周进行核酸抽样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加工处理场所定期开展污水监测,并使用“陕冷链”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
六、从严从紧维护市场秩序。(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制造社会恐慌。(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活动。(3)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市场主体,根据《行政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行业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职能部门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处罚、限制营业等措施予以整改,对屡教不改、态度蛮横、暴力抗法、影响恶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