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标题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复函 | ||||||
编号 | 宁自然资函〔2022〕378号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杨继军 | 签发日期 | 2022-09-30 17:46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17:46 | 类别 | C类 |
正文 |
关于清除筒大路滑坡隐患的建议 案由:筒大路的建设,连接了筒车湾镇和梅子镇,极大便利沿路群众的出行,但是新建道路基本在山坡上部,坡体较陡,山体较散。特别是筒车湾龙王潭村荆竹沟口段尤为明显,已出现过较大滑坡现象。随着夏季暴雨季节来临,更会加大山体滑坡发生。为防患于未然,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建议: 1.对筒大路全程摸排危险地段。 2.在雨季来临前及时对危险地段采取修建护坎、围网、清除危岩陡坡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
||||||
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复函 刘杨委员: 您提出关于清除筒大路滑坡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关于加强公路和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公路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二、在汛期,我局多次组织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特别是收到提案后,我局主动与交通局、梅子镇、筒车湾镇沟通,并要求做好筒大路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做好日常监测,在雨季做好道路管控和提前撤离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上述回复希望您满意,同时,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