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核酸检测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0679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0-06 16:17 | 成文日期: | 2022-10-06 00:00 |
发布文号: | 宁防指办发〔2022〕176号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近期疫情处于快速上升阶段,波及范围广,传播风险大,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居民健康安全,根据省市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现将近期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48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可以每周一、周五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未达到规定频次的,自行到就近采样点采样补够,确保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落到实处,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检尽检、应检必检”的责任单位定期进行通报。
二、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人员、住院病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不参加集中全员核酸检测,有咳嗽、发热等症状人员按照就近原则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采样检测。
三、返宁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人员(间隔24小时),3天内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参加全员核酸检测,错峰到就近采样点采样检测。
四、各交通卡点和汽车站要做好返宁人员落地核酸检测工作,采样后标本要及时存放至2-8℃的生物安全转运箱或冰箱中,转运过程中同样也要将标本置于2-8℃的生物安全转运箱中,标本尽快转运至检测机构检测(不得超过12小时)。
五、全员核酸检测当天,各镇要规范接收、移交核酸检测标本,做到数字清、手续全,确保生物安全。要及时转运样本,确保样本在当日采集后15:00时前将采样样本送至检测机构(15:00时以后各检测机构不再接收样本)。
六、各镇要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安全高效,及时对外发布全员核酸检测通告,提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镇村干部、四支队伍、连心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进行宣传动员,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支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宁陕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