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交函〔2022〕148号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方敏 | 签发日期 | 2022-09-07 11:17 | 发布日期 | 2022-09-10 09:58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对210国道宁陕县城至西安界 提升改造的建议
210国道宁陕县城至西安界(广货街镇北约7 KM)全程共计116km,是重要的南北通道,目前属三级道路,建设和管护水平明显低于同一国道上沣峪口以北、宁陕县城以南路段。尤其是秦岭、月河梁、平河梁三座大山,弯多路窄坡度大海拔高,每年约有3个月冰雪期,安全隐患大通行能力低,江口回族镇、广货街镇、金川镇3个镇近30000群众的道路交通条件明显落后于周边地区,严重影响上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制约上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应强烈、意见集中。 建议:根据《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尽快启动210国道宁陕县城至西安界提升改造工程,通过拓宽路面、新建隧道及安保设施等措施,提升该路段道路等级和通行能力,缩短通行时间,降低运输成本,缩小上述地区与其他地区在道路交通上的显著差距,为群众的增收致富奠定基础。
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万桂平15029855138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冷水沟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万 芳15991445916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江口回族镇江镇村村民 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马 喜13619154128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江河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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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56号建议的复函
万桂平代表: 您提出关于对210国道宁陕县城至西安界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G210起点为内蒙古包头,终点为广西南宁,全程3097公里。宁陕段始建于1958年(砂石路),1972年全线贯通沥青路面。2002年,陕西省启动通县工程建设,该段按照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改建,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9m,4cm沥青混凝土+20cm水泥稳定砂砾全线铺设。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也是我们也十分迫切希望的事情,通过与宁陕县公路管理段沟通联系,已启动了G210宁陕县城至漆树沟段、广货街道班—大堰沟段预防性养护工程,全长51.4公里,现已完成方案设计,2022年7月22日省公路局已组织专家对方案设计进行审查。 同时,我局也启动了月河梁隧道工程前期工作,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路线走向初步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省市对接汇报,争取在2023年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库调整时,将国道210月河梁隧道项目纳入国省干线公路“十四五”建设计划,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