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复函 | ||||||
编号 | 2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张志清 | 签发日期 | 2022-08-20 15:0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10:28 | 类别 | A |
案由 |
关于加大荒芜耕地复垦并管理使用的建议
案由: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土地平整是农业、农村、农民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惠及百姓的大事。通过土地的整改,归并零散地,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但是,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相关优惠政策的实施、交通条件得到改善,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大部分农户因孩子求学、老人陪读学生、青年进城打工等原因已搬迁至移民安置社区或交通便利村组,造成一部分水田耕地缺少有效管理,杂草荒芜。农田基础设施落后,耕地功能低下,抗逆性差,也严重制约着农作物的产量,给农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当前村级经济能力有限,各方面条件还不够成熟,无力改变现状。
建议: 1.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村内耕地荒芜的问题进行调查摸底,由村级组织实施复耕,做到应种尽种,提高土地使用率和产出率,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和项目上给予支持并提供一定的复耕奖励(用于水利农田基本建设),实在无法复耕的地块也要由集体进行绿化,以改善环境景观。 2.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动作用。由村委会将复垦后无人种植的土地集中起来,建成“大农场”,走集约化生产路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和标准化程度,让农民既能从土地上获得效益,也能在农闲时外出务工,确保收入稳增。 3.鼓励非农业人口承包土地种植粮经作物。针对城镇居民、自由职业者等非农业人口的自种绿色食品的农事体验想法,探索出台鼓励政策,允许流转或租种农村复垦耕地进行粮食经济作物种植,防止复垦耕地撂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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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2号提案的复函
孙学锋委员: 您提出关于关于加大荒芜耕地复垦并管理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充分认识撂荒撂荒地再生利用重要性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撂荒地是对耕地资源的浪费,严重影响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提出要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有效遏制了耕地撂荒。
(三)落实惠农补贴,发挥政策引导。完成兑现第一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9680户46.04万元,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9864户20.03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819户292.98万元。同时落实对农户撂荒耕地、“非粮化”耕地,镇村核实后不得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2年以上抛荒地、撂荒地,除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外,依法追回上一年补贴政策,有效提升耕地地力和种粮农民积极性。 (四)出台奖补政策,提升治理成效。县政府印发《宁陕县支持粮油菜生产发展奖补办法(暂行)》《宁陕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暂行)》,对经营主体当年通过流转撂荒地发展 粮油、设施蔬菜生产,复耕种植2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元; 复耕种植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400元;复耕种植100亩以上的, 每亩奖补500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惠农奖补政策,不断提升和完善耕地质量等级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种粮积极性。同时,安康市自然资源局已拟定《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待正式印发后,我县将深入推进“田长制”机制落实,确保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