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宁城政函〔2022〕153号 办理部门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处理状态
签发人 桂文旭 签发日期 2022-07-20 11:07 发布日期 2022-07-23 09:03 类别 B
案由

关于请求县安置办协调解决幸福安置小区搬迁后扶遗留问题的建议


幸福安置小区是县政府移民搬迁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小区共安置全县9个乡镇53个村的村民,其中建档立卡安置贫困户250户,生态移民搬迁及回迁户一百余户,常住人口达1200余人,因此造成管理难度大。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幸福安置小区、党校、电力局、康养中心二期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回迁户签订合同中涉及住房补偿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二是幸福安置小区管理归属权的问题,小区内住户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由谁管理。三是原物业公司港鑫物业管理不规范。港鑫物业收取了部分住户的物业管理费,部分住户未收取,同时承诺住户可以用积分兑现超市物品的问题一直未兑现,引起安置点群众不满。四是搬迁贫困户是否免缴物业费。目前安置点群众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已交物业费的群众也要求退回已交的费用。

建议:请县安置办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幸福安置小区搬迁后扶遗留问题。


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苏延军 13571456576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关二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3号建议的复函


苏延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请求县安置办协调解决幸福安置小区搬迁后扶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搬迁安置小区后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集中安置社区的后续管理工作,是满足搬迁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面,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以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全面转向了搬迁搬迁后续扶持方面,我县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及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将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制定出台了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将移民搬迁后续扶持各项工作及任务落实到行业部门和各镇。

幸福安置小区在关二社区辖区内,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50户,生态移民搬迁及回迁户100余户,对跨镇安置点和300户以上的安置社区,县级财政安排10万元经费,由安置点所属村(社区)管理,用于安置点管理人员工作报酬和安置点管理工作经费。幸福安置小区要着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健全社区治理机制,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依照法定程序轩君群众信任、办事公道的同志任小组居委会主任,发挥自治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属村(社区)对幸福安置小区有监督、管理责任。对于小区内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社区有监管责任, 发现违法问题无法处理的要下发责令整改告知书,并上报镇政府,镇级再上报县自然资源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对于物业管理问题,要充分考虑安置社区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及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原则,来引导搬迁群众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方式,不搞“一刀切”,对一些具备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条件的安置社区,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安置社区,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托管、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等方式来实施物业管理。同时,根据安置社区的特点和情况,确定物业管理的内容和服务标准,重点要做好日常保洁、安全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等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对于物业费用问题,要研究安置社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引导物业服务人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要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各项服务,切实维护安置社区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业主加强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逐步引导培养群众养成物业服务的消费观念,加强搬迁群众主人翁意识和家园观念的教育,增强搬迁群众对安置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感谢您对城关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宁陕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