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关于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084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0-20 16:03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16:03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代理中介服务市场,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陕县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名录登记中的采购代理机构。
二、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征集人名称:宁陕县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长安东街2号 联系人:张璇 电话:0915-6822669 13700251318。
四、征集方式:自愿报名,资料审查。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明确公司能够代理的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和工程;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登记情况证明资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不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提交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的专职从业人员的社保证明和企业纳税信用等经营情况;
5.提交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归档资料各一份;
6.参加省级财政部门采购业务培训的证书或者培训证明文件;
7.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代理委托管理制度、采购需求制定管理制度、采购文件编制管理制度、信息公告管理制度、评审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质疑答复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其他日常管理制度);
8.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以展示图片为准);
9.未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承诺书;
10.近3年无因政府采购领域外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信用中国列入信用名单情形承诺书、近3年无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情形承诺书、近3年无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处罚情形承诺书。
宁陕县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