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渔洞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询价 公告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088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0-28 09:26 | 成文日期: | 2022-10-27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宁陕县渔洞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已由宁陕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自行采购(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并满足本次询价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陕县渔洞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5000.00元
采购需求:宁陕县渔洞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25000.00元
项目最高限价:125000.00元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大坝安全监测设备 |
变形、位移、沉降,渗压、渗漏监测 |
1(批) |
详见 采购文件 |
125000.00 |
12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财办采〔2018〕2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
(2)询价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询价: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询价方参照执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询价方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4)有3年以上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实施经验,有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实施成功案例。
备注:参加询价报名时请携带以上(1)~(4)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周末不休)。
地点:宁陕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
方式:现场获取
是否收费:不收费。
四、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30日18:00时
2、地点:宁陕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值班室
五、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城关镇迎宾大道12号
联系方式:0915-682262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