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 | xwbmnsxrmzfbgs/2022-0930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2-11-03 08:21 | 成文日期: | 2022-10-31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CG-ZXW2022010
2、项目名称: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排查项目。
3、预算金额:65万元。
4、采购需求:为真正掌握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底数,调查清楚其空间分布、面积状况及属性信息,提高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高效性,真正实现秦岭和谐、宁静、美丽。
5、项目概况: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为广货街镇、皇冠镇,面积约20.5平方千米,为真正掌握该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底数,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调查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分布、面积状况及属性信息,建立建筑物(构筑物)调查数据库。
6、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为调查清楚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分布、面积状况及属性信息,简要技术要求及流程如下:
(1)重点区域实景三维模型构建
运用利用无人机遥感获取项目区的影像数据,通过像片控制测量、空中三角测量、三维建模等工序后,构建该区域实景三维模型及正射影像。
(2)建筑物(构筑物)面积测量
获取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建筑物(构筑物)底数、位置分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情况。
(3)建筑物(构筑物)属性调查
采用内外业核实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摸清每一栋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用途、权属、位置(镇、村)、建筑结构、建设时间、压占地类等情况,建立调查台账。
(4)建立建筑物(构筑物)数据库
按照相关标准,建立宁陕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建筑物(构筑物)综合信息数据库,并进行资料整理。
依据公开、 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本项目排查服务单位。
7、服务期:60日历天。
8、合同履行期限:2022-11-19 00:00:00 至 2023-01-1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 时间相应顺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近 6 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截止前近 6 个月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11-07 9:00:00 起至 2022-11-11 17:00:00 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0860846@qq.com),并进行电话联系并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确认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期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五、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11-18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宁陕县迎宾大道40号
联 系 人: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经办
联系电话:17709157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大桥路鑫街口公寓楼410室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91506557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