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宁陕县住建局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复函
编号 宁住建函〔2022〕291号 办理部门 宁陕县住建就 处理状态
签发人 高山 签发日期 2022-08-30 15:05 发布日期 2022-09-01 11:28 类别 A类
案由

关于加强公共自行车站日常管理的提案

案由:我县公共自行车投入使用以来,为群众绿色出行提供了选择和方便,为节能减排做出了贡献。

公共自行车的核心,除了车辆外就在自行车站。经过几年的运行,一些人员叫密集地点的公共自行车站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侵蚀,外围空间被占据,造成公共自行车不能插入桩位;更有甚者将私人其他物品、私人自行车、甚至摩托车等直接停入公共自行车车位。这些行为,都影响了公共自行车正常发挥作用,甚至有时迫使使用公共自行车的群众舍近求远去还车。

建议:

1.对现有公共自行车站标线画出范围和禁占标识。

2.公共自行车管理单位在日常调度中发现上述现象,要对占用者进行行为纠正和批评教育,对找不到占用者的将占用物品移除。必要时,在车辆调度之外,专门开展巡回检查和纠正。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21号提案的复函

许长安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公共自行车站日常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宁陕县公共交通出行系统建设,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满足群众和游客短途出行需求。我局通过市场调研和政府采购程序遴选了共享智能电单车企业北京阿帕科蓝科技有限公司(松果出行),2022年7月落地我县并投入运营。投放共享智能电单车500辆,投放点规划设置在人流量大和居住区附近共计68个站点733个车位,运营人员均为共享智能电单车企业聘用,负责充电、换电、调度和巡检,日骑行量达1200余次。我局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管,原公共自行车自8月1日起停止运营。共享智能电单车的投放有效解决了群众和游客的短途出行,获得使用者的一致好评。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县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