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宁陕县住建局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宁住建函〔2022〕284号 办理部门 宁陕县住建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高山 签发日期 2022-08-30 15:25 发布日期 2022-09-01 11:15 类别 B类
案由

关于完善县城交通标识的建议

案由:2016年,县政府积极响应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6部门关于“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语音提示桩爱心捐赠活动,通过发动社会爱心力量捐款,统一购买交给各级交警部门安装使用,服务大众,营造文明、安全、有序地出行秩序。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县妇联负责爱心募捐。经多方发动,县邮政、移动、电信、三星宾馆和物资公司等爱心企业纷纷解囊,共募捐了6套交通安全语音提示桩,县交警大队于2017年全部安装到迎宾十字3个主要路口并启用,一度对城区交通和群众安全出行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提升了城市文明程度和形象。

但语音提示桩和红绿灯是配套设施,提示桩依托红绿灯工作。县城共有2处红绿灯,一处在迎宾十字路口,另一处在城关镇政府T字路口。目前,城关镇T字路口红绿灯损坏,迎宾十字路口红绿灯关闭,6套语音提示桩也有4套不同程度损坏,都未发挥作用,群众也对此不理解、有意见。结合县城交通指示牌不规范,不完善的现状,在省级文明县城巩固提升工作检查时上级也提出整改建议,要求恢复红绿灯和语音提示桩,对交通指示牌进行完善规范。因此,我县交通指示系统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建议:由县交警大队、县文明办共同协调解决交通安全语音提示桩和红绿灯修复事宜,并完善规范交通指示牌,对外展现宁陕安全、有序的良好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巩固省级文明县城成果,也让爱心企业的善行善举不付诸东流。

回复

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41号提案的复函

周红艳委员:

您提出“关于完善县城交通标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是“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复审的关键之年,按照测评体系和复审指标要求,县城交通标识标线配套必须完整。结合我县实施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涉及到长安东、西街及迎宾大道东段等主次干道和部分桥梁,届时将道路标识标线、红绿灯、斑马线语音提示桩等建设项目“三同时”。目前,我局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县城区各交通路口标识标牌的设置情况、红绿灯的运行情况进行摸排,对发生故障的及时排除,对设置不合理的进行优化完善,同时对标识标牌及现有红绿灯加强维修保养,进一步提升我县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