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菜单
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宁环函〔2022〕39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王鹏 | 签发日期 | 2022-08-25 08:00 | 发布日期 | 2022-08-27 14:10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修建筒车湾镇桅杆坝村、龙王坪村污水处理厂的建议 生态环境保护是近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现阶段,农村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导致生活垃圾逐年增多,环境污染形势严峻,更进一步影响了村容村貌。目前,筒车湾镇桅杆坝村和龙王坪村污水处理厂还未修建,相关管理机制也未形成,导致两村存在环境污染风险,修建污水处理厂后,可以集中收集处理污水,从而降低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镇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推进。 建议:县上相关部门制定详细规划方案,安排专项经费,修建桅杆坝村、龙王坪两村污水处理厂,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促进村级环境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为镇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贺磊 13772241011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筒车湾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
||||||
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95号建议的复函 贺磊代表: 您提出关于修建筒车湾镇桅杆坝村、龙王坪村污水处理厂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筒车湾镇桅杆坝村村口已建有日处理10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在管网建设过程中涉及2户村民土地纠纷,管网未接通,设备未运行。新建龙王坪村污水处理站已在我局编制的《宁陕县202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范围内,我局正在积极争取中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并通过发改、财政、乡村振兴、住建等部门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解决改善农村生活污水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2022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