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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林业局 2021年度行政效能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zfbmnsxsjj/2022-0014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3-20 11:23 成文日期: 2022-03-17 00:00
发布文号: 2022年第10号审计结果公告 公开目录: 结果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审计局自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1月25日,对宁陕县林业局2021年度行政效能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关编制和内设科室情况

宁陕县林业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共有行政编制10名,内设政办股、计划财务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政资源管理股、森林防(灭)火股(2021年森林公安划转增设)5个股室,核定领导职数为1正2副1总工,实配领导人员与核定职数相符,现有非领导职务人员8名。林业局下设5个事业单位,宁陕县国有上坝河林场编制45名,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实配领导1正1副,现有非领导人员41名;宁陕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编制17名,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实配领导人员2副,现有非领导人员12名;宁陕县天然林保护站编制12名,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实配领导人员2副,现有非领导人员9名;宁陕县木材检查站编制12名,实有在编人员12名;陕西省宁陕朱鹮野化放飞基地管理站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员4名。事业编制共92个(含上坝河林场45个),在编在岗人员96人。

(二)主要职责情况

1.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县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负责全县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化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等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和全县林木种苗基地建设。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负责全县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和运输。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县境和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县境的初审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依法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工作。

7.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管理办法,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山林经济、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地综合开发、生态脱贫相关工作。

8.负责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森林旅游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森林公安工作。负责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负责县属国有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中省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国有资产、建设资金。落实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提出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中、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林业年度生产计 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12.负责全县林业科技宣传工作。加强全县林业人才队 伍建设。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宁陕县林业局部分公文签发人非单位法人。

(二)宁陕县林业局未完成县级林业“十四五”规划编制;未启动县级天然林保护中长期规划编制;未完成自然保护地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宁陕县林业局产业项目建设年成效未完成。

(四)宁陕县林业局部分任务存在使用以往项目抵顶,以巩固提升为主。

(五)宁陕县林业局推进林长制不到位

(六)宁陕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积极推进贯彻“林长制”落实工作,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力度。

(二)持续加大林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对接商洽陕西省林业集团项目落地建设。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和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

以上问题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还有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