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宁陕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结果公开 >> 正文详情
  • 主动公开

    14409条
  • 申请办理中

    0条
  • 依申请数量

    42条
  • 依申请办结数量

    41条
  •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3135
  • 宁陕县财政局

    5556
  •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72
  •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3075
  •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82
  •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358
  • 宁陕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779
  • 宁陕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677
  • 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

    1434
  • 宁陕县民政局

    1356

宁陕县梅子镇人民政府2019年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zfbmnsxsjj/2022-0018 公开责任部门: 宁陕县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3-20 11:04 成文日期: 2022-03-17 00:00
发布文号: 2022年第15号审计结果公告 公开目录: 结果公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宁陕县审计局自2021年9月9日至11月5日,对梅子镇人民政府2019至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

(一)单位基本情

镇内设行政机构“四办二所”:党政综合办公室(审计所)、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所)、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子镇市场监管所、宁陕县财政局梅子镇财政所。下属事业单位“三站一中心”: 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民政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文化站)、便民服务中心。

该镇编制人数39名(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20名),截止2020年12月实有在编在岗人数37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18人

(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情况

该镇财务报销执行“3+1”汇签制度,村级财务实行“村财镇管村用”,镇财政所具体办理财务日常业务。

(三)财政预算执行情

2019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经梅子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年收入预算数1801.97万元,决算数1801.97万元,执行率100%;本年支出预算数1947.00万元,决算数1689.27万元,执行率86.76%

2020年度收入预算数1455.49万元,决算数1455.49万元,执行率100%;支出预算数1704.74万元,决算数1523.77万元,执行率89.38%。

(四)2019至2020年度财政收支情

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45.0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801.97万元,本年支出1689.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7.73万元

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49.25万元(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比2019年年末结转和结余少8.48万元,是2020年将涉农项目结余等资金交回财政,调整年初结余结转),本年收入合计1455.49万元,本年支出1523.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0.97万元。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情况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0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00万元,实际支出3.44万元;会议费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2.73万元。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55万元,实际支出7.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00万元,实际支出4.58万元;会议费预算0.5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培训费预算1.00万元,实际支出0.45万元。

(六)资产负债情况

2019年年初资产合计222.39万元,负债合计38.07万元,净资产合计184.32万元;2020年年末资产合计4035.14万元,负债合计3157.24万元,净资产合计877.90万元。通过比较,两年内资产增加3812.75万元;负债增加3119.17万元;净资产增加693.58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执行方面

1.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

2.超出规定限额使用现金53,292.57元。

(二)会计核算方面

1.使用会计科目不准确,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2.固定资产未入账223,778.00元。

3.原始凭证不完整就进行账务处理750,363.00元

4.使用不规范票据报销入账。

(三)预算执行方面

无预算列支培训费27,300.00元;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63,940.00元。

(四)项目管理方面

执行合同不严,未扣质保金13,588.61元  。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严格执行《宁陕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差旅及租车审批报销程序。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及时合规处理账务。同时,严把票据审核关,杜绝财务核算中的随意性

(三)严格执行《宁陕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

(四)认真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宁陕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县审计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梅子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