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5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第25号 办理部门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丁宇 签发日期 2022-09-14 08:41 发布日期 2022-09-16 08:41 类别 B类
案由

关于加快云溪谷项目实施的建议

2012年陕西西部集团决定在八亩村栗扎组实施云溪谷项目。为了督促项目实施,县政府通过几年的努力把人搬迁到安置点,把水泥路硬化,林地协助流转。然而将近十年项目一直没有开工,田地荒芜至今,政府如此大的投入,项目却没有动静。

建议:请县政府促使西部集团尽快按协议兑付老百姓剩余百之五十的林地流转金,尽快进行项目实施,或政府重新招有实力的企业,进行项目开发。

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胡万红  13891531874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城关镇八亩村支书、村主任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5号建议的复函

胡万红代表:

您提出关于督促云溪谷迅速开工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旅游项目建设的重视和支持,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云溪谷项目为我县重点项目之一,由县统战部部长吴德才包抓,今年6月已在召开了云溪谷项目推进协调会, 会议听取了西部集团项目负责人对云溪谷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的汇报。目前云溪谷项目开发区的49户群众已全部完成了搬迁安置任务,县国土资源局为此项目申办了520亩的建设用地指标,为了推动此项目建设,确定了以下事项推进项目建设:1.进一步摸清楚项目建设发展过程,理清条理,摸清楚问题根源;2.云溪谷入口待报征地,安排了村镇干部开展前期摸底工作,界定已划定的农田范围,上报资料给资源局,以便确定待征迁可报的建设用地;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企业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对接工作,并就相关部门在参加评审会时政策解读上提出合理建议及要求;4.西部集团现场对各地块坐标测量,界定49户宅基地范围,自然局派人现场复核,村镇派员配合工作。搬迁办清算代建安置区的有关建设费用和安置房补偿费。5.督促企业尽快建设步道、栏杆、入口大门、停车场、道路等设施;入口征地和流转地及配套办公房建设任务。西部集团也表态将积极收集和完善项目业态规划调整条件; 开展旅游产品市场调研和项目招商推广及重新调整规划;共同确定单体建设项目后,加快专业图纸设计和报批报建手续;7.加强与政府项目专班之间的沟通,确定部分单体开工时间及进度计划。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