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9号建议的复函
编号 第249号 办理部门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处理状态
签发人 丁宇 签发日期 2022-09-14 11:56 发布日期 2022-09-16 11:56 类别 B类
案由

关于对蒿沟村农家乐整体提档升级的建议

随着乡村振兴的战略的落实,蒿沟村的农家乐目前已经初具规模,但存在散、乱等情况,没有形成整体规划,也不容易形成品牌效应,不能起到拉动经济的作用。在秦岭违建整治时期,将蒿沟村农家乐凉棚整体拆除,西安游客喜欢农村原土风貌,喜欢到山里游玩,在亭子下用餐、避暑。群众多次向村委会、管委会反应,试图重新搭建,村委会多次制止。

建议:请县上文旅局进行实地勘测和走访,制定方案,对蒿沟村100多家农家乐进行整体规划凉棚,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实行“以奖代补”资金扶持、以点带面的模式,改造一批基础设施好、服务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农家乐星级示范户。通过提升创建,推动我村农家乐整体提档升级,这样也有效避免了群众随意搭建从而影响整体规划。

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邢  波  18691453698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广货街镇蒿沟村村支书

回复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49号建议的复函

邢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蒿沟村农家乐整体提档升级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旅游和农家乐提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提出的制订农家乐提升规划建议。我局将在按照秦岭综合整治要求,争取资金邀请规划设计公司对蒿沟村的农家乐进行统一规划;二是提出的农家乐改造提升。县政府于2022年6月18日印发了关于《宁陕县支持康养旅游产业发展三十条措施》第九条(对新建、改造提升的农家乐,达到《宁陕县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并通过验收后,按照五、四、三、二、一星级标准,分别给予市场主体(业主)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同时,将按照农家乐业主与自愿投入资金与我局签订提升协议,验收后按照30条措施进行奖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