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67号建议的复函 | ||||||
编号 | 第267号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丁宇 | 签发日期 | 2022-09-14 11:52 | 发布日期 | 2022-09-16 11:52 | 类别 | B类 |
案由 |
关于打造南昌村特色农家乐的建议 随着引汉济渭工程竣工,梅子镇南昌村境内形成了独特的库区景观,为了使脱贫攻坚更加稳固,给群众创造更多的持续增收途径,度假一体化特色农家乐显得特别迫切。 建议:请县旅游局帮助规划、设计,建成特色民宿2家。 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王兴波 15991319381 代表工作单位及职务:梅子镇南昌村副支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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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宁陕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7号建议的复函 王兴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南昌村特色农家乐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乡村旅游和创办特色农家乐工作的关注和 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提出的制订南昌村规划的建议。我局将会同引汉济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邀请专业的旅游规划设计公司对南昌村进行统一规划;二是提出的发展2家特色民宿。县政府于2022年6月18日印发了关于《宁陕县支持康养旅游产业发展三十条措施》第3条(对新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民宿,分别给予市场主体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建设达到甲、乙、丙级标准,但未参与评定未获得称号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县文旅广电局组织专家认定达到标准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我局将积极招商引资邀请有意愿的企业与农户合作经营或当地群众自愿投入的形式按照标准进行修建,验收后按照第3条措施进行奖补,今年我县还制定了《宁陕县康养民宿发展暨农家乐新建提升工作方案》,由于我县财政资金有限,今年重点改造城关镇10户农家乐,下一步将尽快改造我县各镇的农家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宁陕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2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