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21年第一季度政策跟踪 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 | zfbmnsxsjj/2022-0006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2-02-25 12:18 | 成文日期: | 2022-02-23 00:00 |
发布文号: | 2022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示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安康市审计局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政策跟踪审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30日,宁陕县审计局对宁陕县2021年第一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依托行政资源、行政权力及影响力收费情况,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截至2020年底,宁陕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7656人,缴费3777人,领取养老待遇2511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1219人,缴费27748人,领取养老待遇11408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3116人,缴费3009人,领取养老待遇1276人。
2020年,宁陕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97.29万元,支出8964万元(省级财政调剂拨付);2020年,宁陕县共减免养老保险费761.54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减免739.10万元,占比97.05%,大型企业减免21.37万元,占比2.81%,其他类型减免1.07万元,占比0.14%。
2020年,宁陕县工伤保险费实缴7.03万元,减免4.82万元。其中:大型企业实缴6.76万,减免1.78万,占比36.93%;小微企业实缴0.27万,减免3.04万,占比63.07%。
宁陕县失业保险实缴13.61万元,减免5.24万元。其中:大型企业实缴11.79万,减免2.01万,占比38.36%;小微企业实缴1.82万,减免3.23万,占比61.64%。
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人员重复参保。
(二)违规向22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8.21万元。
(三)9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63万元。
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
宁陕县财政局、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财办税〔2020〕4号文件转发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并在宁陕县政府网公开。自2015年起,非税收入收缴全权由财政局征收,所用票据均由财政局收费中心使用,执收单位不领用非税专用票据。
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
根据陕西省政务服务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县级政务服务共涉及中介服务事项48项,宁陕县行政审批局按规定梳理并在宁陕县政府网公布。行政审批所需中介服务由陕西省办公厅统一建立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机构通过网上申请注册并通过审核,由办事群众和企业直接从网上选取中介机构,宁陕县行政审批局依据中介机构服务结果进行审批。根据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便民服务需要,我县对新开办的企业所需印章刻制实行免费,费用由主管部门承担。
四、依托行政资源、行政权力及影响力收费情况
宁陕县民政局2020年11月在宁陕县政府网公布《关于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有关事项的公告》,经过梳理排查,我县注册登记行业协会共19家,均未依托行政资源、行政权力及影响力收费。
五、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至2021年年底,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