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复函 | ||||||
编号 | 宁经贸函〔2022〕31号 | 办理部门 | 宁陕县经济贸易局 | 处理状态 | |||
签发人 | 刘小军 | 签发日期 | 2022-09-20 10:03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11:52 | 类别 | B |
案由 |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企业发展的建议 案由: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思路清、决策准、力度大。县委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激励企业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壮带来了难得机遇。但是,我县企业在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遇到的下面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时,购置了大量设备,增加了人员开支及成本费用,许多企业缺乏流动资金,制约了企业快速发展。二是招工难的问题。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现了难招工,用工危。三是产品销售难。企业生产能力和产量不断提高的同时,产品销售难,导致企业产销不够对等,不能正常规模化生产。 建议:1.建议政府和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鼓励企业“创品牌、创名牌”,形成县域优势和特色品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县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吸引非资源型产业及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落户我县,推动产业转型。 3.进一步加大传统产业整合力度,尽快制定相关整合方案,大力扶持和培育具有宁陕特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 4.加大开拓培训市场的力度。积极开展相关就业培训工作,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帮助企业切实解决人力资源紧缺的难题。 5.加大产品销售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将销售这个市场做大做强,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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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宁陕县经济贸易局对政协宁陕县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54号提案的复函 柯玉霞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全力以赴推动县域企业发展,我县已制定出台了《宁陕县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其中第11条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和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全年信贷增速高于去年同期水平;第14条要求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全面落实新型政银担“4321”合作机制,对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内“总对总”业务模式,担保公司见贷即保。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担保业务免除(抵押)发担保。按照《宁陕县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法》,全力发挥还贷周转金作用,多渠道增加还贷周转金资金池,多途径、多渠道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在严格执行上述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基础上,我局还将精心组织促销活动。一是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县内外农特产品线上线下展销活动,拓宽我县农产品销路。二是鼓励企业开展特卖会、打折等多形式的大促销活动,进一步挖掘释放消费潜力,拉动商贸经济发展。三是积极争取夜间经济项目、资金,依托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酒店宾馆、文化娱乐场所等载体,打造1个夜间经济聚集区、培育1个夜间经济生活圈,探索开展夜间经济电子消费券活动,促进各类夜间经济消费主体进一步恢复活力,提振全县夜间消费市场。 总之我局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当好企业“店小二”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协助企业解决,融资难、招工难、产品销售难等困难,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助推我县企业发展壮大、创效增效,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人:彭地银 联系电话:13992559937 宁陕县经济贸易局 2022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