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索引号: | zfbmnsxscjdglj/2022-0062 | 公开责任部门: |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2-11-14 09:43 | 成文日期: | 2022-11-10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公开目录: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局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依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县对现行有效和今年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认真清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统筹组织情况。一是联席会议基础不断夯实。一方面,组织领导提升强化,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每年召开联席会议,重点部署强力推进;另一方面,联席架构纵横推进,县级联席成员单位充实调整增加到10个,审查主体职责明晰。二是政策引导宣传不断深入。为普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每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培训,现场解读政策、讲授审查实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各成员单位在岗人员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同时,每年给各成员单位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文件汇编及工作指南》学习手册,为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打牢了基础。
(二)机制建设情况。机构改革后,公平竞争审查职能从县发改局划转至县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我局牵头建立宁陕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对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各单位确定了一名联络员,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为推动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夯实了制度基础。2020年11月,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打破行政性垄断,我局印发了《宁陕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宁陕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送及通报制度》;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实施,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2022年6月份,我局印发了《开展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我县按照清理工作的重点和范围,围绕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权限,规范性文件内容中是否有设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审批、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设置不合理的商品自由流通壁垒,行政强制和无法定依据设定行政收费、优惠政策等问题开展工作。
对今年以来我县新制定发布的4件规范性文件都按程序进行了逐件审查,符合条件出台实施。审查清理后,我县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政策文件,且文件中均无设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非行政许可设定审批,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投标活动,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设置不合理的商品自由流通壁垒,行政强制和无法定依据设定行政收费、优惠政策等问题。开展垄断行业执法检查,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收费、合同行为进行检查,聚焦水、电、气工程安装、报建维修领域,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滥用垄断地位、垄断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纠正不合理收费2件,向市局报送涉嫌价格垄断案件线索1条。
(四)宣传培训情况。加大《反垄断法》宣传,强化落实《宁陕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认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业务学习,切实提高自我审查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畅通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做好全县范围内反垄断相关举报受理、线索核查上报和案件协助调查等工作。二是及时召开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政策措施。按照中、省、市要求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要求。三是全县政府各部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审查领导、人员,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日常化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推动政府部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够深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未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政府各部门落实和纠正行政性垄断、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重视不够,部分部门工作机制不落实、工作情况不报送,公平竞争审查自律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希望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提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落实《宁陕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宁陕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力争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目标考核指标,补齐部分部门在此项工作上认知不够、审查质量不高的短板,切实提高自我审查业务水平;促进政策制定机关要及时纠正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宁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